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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祚來:“菲人質事件”——新聞直播的價值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6日 08: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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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陽光下會有罪惡發生,但陰暗更有利於罪惡的滋生,而且人們難以看到真相。

  “菲律賓人質事件”的結局令人悲傷,但電視直播讓民眾收穫了整個過程,突發災難的價值凸現了出來。

  人們知道了,眼前這個國家的治安狀況是怎樣的,菲律賓警察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如何,如何利用其家人做嫌犯的工作,談判專家是如何開出談判條件的,有關部門又向劫匪出具了怎樣的文書,還有導遊、翻譯、駕駛員相繼逃離現場,菲警方拘捕劫匪兄弟、造成劫匪動怒,直到不幸的結局……

  充分的新聞就是這個樣子,對人的關懷,對國民的愛,就是這種態度。災難不僅使人哀傷,也是一份教材,讓人們吸取教訓,使災難不再重發,使人們有所警醒,使應急部門有所改進,使責任者得到追究……這一切,都有賴於充分發揮新聞的價值,使一切細節公之於世,讓公眾判斷,來譴責劫匪,批評處事不力的部門。

  但是,這次直播也讓人們看到了另一面:劫匪通過直播,看到弟弟與兒子被拘捕,這可能是引發他暴怒與開槍的直接誘因。這一轉機,是警方處置不力造成的,還是直播造成的?究其根源,是處理失當造成的,媒體只是真實報道了這種失當。當地政府和警方在處置這一事件時,就應考慮新聞直播的存在,進而作出安排,避免向罪犯透露具體信息,而不是在處置失當後抱怨直播。

  陽光下會有罪惡發生,但陰暗更有利於罪惡的滋生,而且人們難以看到真相。更重要的是,報道的過程,是觀眾心理上“內應對”的過程,每一個人都在身臨其境,都會對自己發問,如果自己遭遇如此險境該如何應對?從而增強應對災難的智慧與勇氣。

  因為有報道,每一個人、每一個部門的責任,都可以在眼見事實的基礎上,展開進一步追問。如果新聞沒有充分的報道,整個災難的社會價值就會被打折扣,甚至權力部門會推卸責任,混淆視聽,問責無法落到實處。媒體不僅使人看到了真相,還促使權力部門擔責,最終促使社會獲得理性與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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