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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寧遠:“禁炒令”無礙正常股票投資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8日 14: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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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週五深交所早盤向各大券商發出監管函———要求採取“人盯人”的辦法,監控成飛集成、棕櫚園林、壹橋苗業和金利科技等股票的異常交易賬戶,原因很簡單,就是這些股票借助朦朧的題材,在很短的時間內一路飆升,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據《揚子晚報》9月7日)

    這一監管函被市場稱作“禁炒令”,週一,成飛集成停牌,而棕櫚園林、壹橋苗業和金利科技紛紛跌停,雖然週二都擺脫了跌停,金利科技還再度漲停了。但這些被市場稱為妖怪的股票,下一步會怎麼波動?難以預測。但這不是問題的關鍵,真正值得人們思考的是,對這次深交所出手很重的監管函,以及最近一段時間監管層連續警告要加強監管題材概念股的非理性炒作,普通投資者的看法分為兩派,表面看這兩派的意見甚至大相徑庭。有一派認為,應該加強監管;還有一派認為投資哪只股票是其自由,監管層沒有理由干涉。

    從資本市場合理建設的角度説,這一對公婆其實並無矛盾。他們貌似的對立,內在是統一的。道理很簡單,在一個公平的市場裏,完善的制度既需要保證異類而成為妖怪的股票不吃人,又要保證每個投資人都有權利按照自己的投資偏好選擇相應的股票。

    比如一飛沖天的股票,只要一切參與市場的行為都是合規的;也沒有查到有關聯賬戶在操縱這只股票的價格,那麼這樣的股票哪怕飛到雲端上,監管層既沒有處罰的理由,也沒有阻擋投資人買賣的權利。

    但在沒有查清之前,監管層的有關措施還是有必要的。監管的過程,其實就是規範市場的過程,要義在於市場信息的對稱。在這個過程中,監管的作用,就是要求每個投資人和上市公司合規合法。雖然監管的效果,常常對股價産生影響,但監管並不決定股票正常的波動,只是告訴市場這只股票的波動有無違規違法行為。

    若是把股價的波動,寄託在監管層身上,顯然不靠譜。因為正確的投資在於冷靜地認識到股市有風險,而風險的大小和如何回避風險,是來自對市場諸多因素冷靜的判斷。其中也包括了對監管能力的判斷。暫時不能指望監管水平一下子就很先進。

    正確的投資不是來自於賺錢,而是從虧錢很慘的時候得來的。因為只有這樣投資人才知道回避風險有時大於獲得盈利。從這個角度説,禁炒令算是個好心的政策,儘管它有可能小覷了投資人把握市場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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