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瑞明:內定經適房為“官房”,連遮羞布都不要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9日 12: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青網

    今年4月12日,陜西眉縣首個大規模經濟適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區開工,幾乎八成以上的房源全部內定到全縣87個單位(系統),其中縣委、政府各組成部門(系統)的233戶,副科以上者佔到103戶。(3月18日新華網)

    經濟適用住房被權力佔有的“醜聞”不少,可一般都是悄悄的進行,暗中操作,而此地經適房卻是公開的出售給官員,不僅面積大,最大的達137平米;而且基本上都是官員購買,普通百姓沒有資格參與購買。此經適房可以稱得是名符其實的內定房,官員房,連遮羞布也不要。

    經濟適用房資源非常有限,即使是低收入人員也得排隊或者搖號獲取。當然官員中不可否認也有符合經濟適用房條件者,但不可能扎堆,這其中可以肯定不少官員根本就不存在住房困難,有的甚至有幾套房,為什麼如此分配,這不能不説是權利分房,利用公權謀利。

    利用經適房謀利是最大的謀利。經適房價格與市場商品房價相差甚遠,有的相差十幾萬,有的相差幾十萬,能弄到一套經適房,等於中了一次大彩,一夜就能暴富,比做什麼生意都合算。不僅如此,而且風險小得多,如果説在現實中利用職權謀取利益,即使受賄幾萬也得受到法律制裁,而利用經濟適用房謀利,縱然就是相差幾十萬,也無所謂,頂多也就是一退了之,“傷不了筋,動不了骨”,從沒説那個人因此而受到撤職查辦,更沒聽説受到法律的追究。正因為如此,一些人把經濟適用房當作“唐僧肉”,能咬儘量的咬,能吃儘量的吃,以至發展到此地將其當作福利房,官職房,公開化,全面化。

    經適房被權力佔用,真正困難的群體就要少分配,遲分配,就顯得不公平、不公正,對困難群體下手,從他們的碗裏搶飯吃,更顯得不仁義,更可污。

    經適房成“官員房”是看得見的腐敗,是公開的腐敗,對這一行為如果僅是通報批評,或者按以往的做法一退了之,顯然難以遏制住一些人貪婪的心,也難以起到震懾的作用,因而,應依照法律、法規予以處罰,讓其吃不了,兜著走。

(羅瑞明)(原題:內定經適房為“官房”太過膽大)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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