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傑:擴大房産稅是不是樓市“救命稻草”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8日 08: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在上海擬對住宅開徵房産稅的消息紛傳之際,一位接近國家稅務總局的專家透露,稅務總局可能將在5月20日前出臺一份關於擴大房産稅徵收範圍的文件。新辦法將直接擴大原有房産稅範圍,並提出可操作的辦法,房産稅的認定可由各地政府根據具體情況執行。(《21世紀經濟報道》5月14日)

    隨著國家對房地産市場調控力度的加大,對房産徵收物業稅被認為是遏止投機、抑止房價過快上漲的有效手段之一。然而,由於徵收物業稅涉及新稅種的設定,按現行法律需立法機關通過立法程序來進行,短時間內無法完成,難以為樓市“退燒”所用。為此,有聰明人就想到一個規避立法的“好”辦法,即運用已有的房産稅法規,只要稍作擴大解釋就可以對居民的多套住宅徵收有“準物業稅”,以起到增加房屋持有成本、抑制房産投機等作用。

    房産稅這一既有稅種是國務院行政法規于1986年設定的。這個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産稅暫行條例》的法規,對“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産”免徵房産稅。如果要對個人的多套房産徵收房産稅,只需對“非營業用的房産”進行擴大化解釋就可以,並不需要對暫行條例進行修改。也就是説,如果用房産稅替代物業稅,既不需要啟動人大的立法程序,也不需要啟動國務院的修法程序,只要國家稅務總局的一個紅頭文件就一切OK。似乎目前,職能部門正按這一思路在操作。

    這種“靈活”運用法規的聰明才智固然令人讚嘆,但制定於24年前的《房産稅暫行條例》,難道還要繼續“暫行”下去嗎?即使它能成為控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救命稻草”,我們就應該為此輕易地規避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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