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睿鶇:稅收成“逆向調節”的根源在哪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8日 08: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長江日報

    在引發社會對收入分配不公詬病的幾大因素中,理應成為調節收入差距的稅收杠桿被認為並未發揮應有的作用,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還拉大了貧富差距。記者進一步的調查表明,由於目前的稅收監管在富貴階層面前存在一定的“盲區”,由此造成了貧富階層實際稅負不公。(《經濟參考報》5月17日)

    稅收原本是縮小貧富差距的調節器,如今稅收卻呈現了“逆向調節”新傾向:工薪階層和中小企業,“挖地三尺”也要收上來,富人和大企業,則成了偷逃稅的“主力軍”。稅收成為“逆向調節”的根源,除專家指出的監管乏力外,還有幾點重要因素不容忽視。

    一方面,制度上的“管涌”,是稅收“逆向調節”的滋生土壤。長期以來,我國稅收制度跟不上經濟發展速度,不斷出現制度上的管涌。譬如,個稅徵管體制不完善,監管模式滯後,使個稅申報依然“賴”上工薪一族,私企老闆、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則寥寥,那些被列為高收入人群相對集中的行業,申報人數也相對較少。

    與此同時,納稅環境的不盡人意,讓“逆向調節”成為可能。無論是地方政府對重點企業的特殊保護,還是人們偷逃稅的態度,都不盡人意。譬如,假如讓一個人去偷東西,這個人會很堅決地拒絕,因為這樣做有悖于做人的原則,但是我們會發現,有些人雖然不去偷東西,偷起稅來卻理直氣壯。可以想見的是,在這樣的納稅環境影響下,哪怕是一些名人富商,出現偷逃稅的概率,想必都會大大提高。

    此外,法律法規的“疲軟”乏力,使稅收成為“逆向調節”的加速器。儘管在法律上對偷逃稅有著嚴厲的規定,可是,自稅收徵管法實施以來,因為偷逃稅而坐牢的可謂鳳毛麟角。或許,正是由於稅收法律在執行過程中的“疲軟”現象,不少富人在偷逃國家稅款上,變得變本加厲,偷逃數額屢創新高。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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