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子慶:幹部要敢承諾,更要敢負責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2日 17: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央視網

    昨晚,武漢市民“最希望對話”的5位局長,走進電視直播間,就年初作出的公開承諾與市民代表面對面。當“承諾”與“現實”差別如此鮮明地出現在大屏幕上,局長們直言“心情沉重”。(5月12日《楚天都市報》)

    在官民互動渠道尚不是很理想很暢通的時下,公安局、城管局、人保局等關係百姓最基本、最直接、最現實的根本利益的部門負責任人,能抽出休息時間,應民意所邀,就自己的承諾問題勇於走進電視直播間,是值得讚揚的。

    自古以來,向民眾許承諾的官員很多,豪言壯語甚至大話連篇者也不乏其數。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過程中,官員承諾的積極性依然明顯。它有利於加深官民的互相信任,以及贏得民眾對政府工作的支持,當然,筆者以為官員承諾的最大好處還在於,強化了官員的自我監督和責任意識。可以想象,一個官員一旦公開許諾,那麼不管是出於對民眾負責還是對自己的誠信和政府的公信力負責,他都有實現承諾的動力或迫力。

    需要注意的是,許下承諾簡單,甚至只需要一次衝動即可,但是實現承諾往往是相當不易的,畢竟前者僅是一種口頭的決心或紙上的仗義,後者需要行動上的付出。這些年,我們見慣了官員允諾於民,也幾乎見慣了官員失信於民。事實上,官員的承諾不是法律制度,也不具法律效力,加之在權力得不到有效制衡,官員即便失信於民,也只能是于官無損,於民無奈。事實也證明,很多官員在失信後,要麼避而不談,假裝忘卻,要麼藉口種種,敷衍民眾。當然,更有些官員的承諾從來就沒有落實過,説説也便算了,當真的也就是老百姓。

    從這一點出發,5局長敢於就年初作出的公開承諾與市民代表面對面,就令人稱讚。在持續一小時的節目裏,5位局長一共回答了主持人和市民代表數十個問題。有些問題很尖銳,有些讓人招架不住,甚至有可能讓人很難堪很尷尬,但筆者注意到局長們的態度都能誠懇。這無疑讓人看到了希望。

    筆者之所以説看到了承諾被落實的希望,一是因為局長們敢於正視自己的承諾,並積極與百姓面對面,二是在遇到令承諾“尷尬”的問題上,5位局長並沒有絲毫回避,反而坦承工作的不足以及自己的領導責任。這兩點中的任何一點,大概都值得廣大官員學習,尤其是值得那些造成“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公職人員警醒。

    一個政治常識:領導幹部的承諾往往不是他的個人行為,而是代表著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為,其承諾兌現與否,直接影響政府形象。因而,官員敢承諾,就一定要敢負責。而負責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則:一是官員的承諾要實在,不切實際的不具有可行性的承諾,只能成為糊弄百姓的政治謊言;二是承諾許下之後,官員要身體力行並監督落實,不能公佈下去就高枕無憂了;三是建立承諾的回復制度,承諾實現與否,質量如何,要通過民意來回饋;四是完善承諾備案制度,權責一致,一旦失信,將付出一定的代價。同時,承諾的兌現狀況有必要成為未來考核官員工作的依據。

    總之,誰許下的承諾是真正替百姓著想,誰的承諾如期兌現了,等等,民眾心中自有一桿秤。當然,如果官員的承諾因客觀因素暫無條件兌現但其已盡了主觀努力,他大可對自己説:豈能事事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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