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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請假條管不住公款出國的腳步

作者 王石川 2012年02月14日 07:15

據報道,10日,河南省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總結電視電話會上,河南省紀委副書記李建社説,巧立名目公款出遊,不僅耗費大量財政資金,更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今後省轄市市委書記出訪,需先書面向省委書記請假。”李建社説,今後河南省將加大日常監管和案件查辦力度,由省外事部門進行常態化管理。

省轄市委書記出訪,需先出面向省委書記請假,具有積極的導向意義。所謂的出面請假,其實是強化審批,這意味著遏制公款出遊更加精準化。還應該明確的是,即便不是出國,省轄市委書記也有責任向省委書記報告工作行蹤,省委書記有權力掌握其動態。

不過,一些網友對此新政的效果不敢樂觀,認為一張請假條管不住出款出國旅遊的腳步。基於以往體驗,這種擔心值得理解。但應該看到,河南管控官員出國旅遊並非只寄望于請假條,而是多管齊下,一是從仲介入手。要對使用因公出國(境)仲介機構進行招標,不得由個人指定仲介機構,嚴禁因公出國(境)仲介機構為因公出國(境)團組出具與公務活動無關的財務票據。對違規仲介,將取消其承辦或者接待資格。二是曬信息。單位領導出國,要讓單位職工知曉。各省轄市和省直單位應通過內部局域網、公開欄等便於群眾知曉的方式,將因公出國(境)團組信息進行事前公示、事後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社會和輿論監督。

此外,還將嚴格實行證件收繳查驗、出訪情況反饋和量化管理制度,出訪團組要在回國之後7天內將證件上交省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統一保管或登出,在一個月內提交出訪報告和《因公出國(境)團組情況反饋表》。

諸如此類舉措,一旦真正實施必將産生良好效果。以曬信息為例,單位領導出國讓職工知曉,能夠滿足職工知情權,從而掌握領導每年出國的次數、時間、地點、甚至經費等等。但是,只讓單位職工知情還不夠,面對頂頭上司,職工即便知情也不敢監督,因此單位領導出國還應該將信息公之於眾,讓監管部門知情,讓公眾知情。同時,不能只向公眾告知領導出國的單一化信息,更應該詳細地曬一曬官員出國人數,具體到了哪,參觀學習了什麼,花費多少等情況,便於公眾查證和監督。

一張請假條管不住出款出國旅遊的腳步,還在於,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將出國考察作為“幹部待遇”,甚至有出國指標需要完成。換言之,在現有的制度設計之下,他們出國並不違規,向省委書記請假,書記未必拒批。比如,《人民日報》曾以《一次為“完成出國指標”的考察》為題報道,某地規定:“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廳級幹部出訪一年一般不超過一次,處級幹部二年不超過一次,處以下幹部三年不超過一次。”在這種語境下,出國旅遊成了待遇,是名正言順的指標,領導不會阻攔。

據報道,在一些地方,公款出國甚至成了一場腐敗交易。有業內人士透露,“組織公款出境的都是上級權力機關。他們能爭取出國指標,能發批文,而且把組織出訪活動作為部門創收的主要手段。同樣是10天左右的港臺遊,普通公民通過旅行社從當地組團出去,一般不超過1萬元,但以公務考察為名,每人兩三萬元幹部都爭著報名,圖的就是公款消費。”花的是國家的錢,鼓的是個人腰包,出國旅遊必然愈演愈烈。

遏制公款出國旅遊,要治標更要治本。學者李煒光認為:“大量納稅人的‘血汗錢’被肆無忌憚地濫用,或被毫無顧忌地挪用,與國家立法機關、公民幾乎喪失對預算的控制與監督能力,有著直接的關係。”顯然,要遏抑違規出國遊的怪象,僅靠一張請假條還不夠,還需要從健全機制入手,一方面嚴格編制預算,讓政府預算暴曬于公眾的監督之下;另一方面對違規者嚴懲不貸,甚至應該上升到反腐敗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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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秦研科熱詞:政府預算 監督機制 公款消費 公款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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