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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一舟:公務接待“內外有別”是次優選擇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8日 10: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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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溫州市紀委又下發了《落實公務接待“三嚴四禁”規定實施細則》,細則對公務接待進行規範:“今後公務人員在溫州市內從事公務活動,確需在當地就餐的,所有人員一律吃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過60元。”至此,對一批高檔酒菜也有明確規定,茅臺、五糧液等,均不得上桌。不過負責人表示,接待市外單位或上級機關,並不在本次規定之內。(《新京報》7月17日)

        溫州公務接待新政出臺後,有網友稱其為“史上最細公務接待標準”,操作性強;也有人認為這僅是一場秀,形式大於內容。而新政只對市內單位的工作餐進行規範標準、對外和對上的公務宴請則不加限制的“內外有別”做法,更成為公眾質疑的焦點。從制度層面來説,遏制過多過濫的公務接待之風,只有執行統一標準才會發揮效力,且能形成管控的長效機制;但切入現實而言,規範公務接待是一項系統工程,與內外部環境關聯緊密,在某種意義上説,“內外有別”正是貼近實際的次優選擇路徑。

        將溫州市此次公務接待新政通俗地加以解讀,就好像是一個家庭的“節約計劃”,自家人平日裏持家可以“緊一緊”,但如果有客人來則可以適當“松一松”。這不是搞雙重標準,而是現實選擇。事實上,溫州市作為經濟發達地區,招商引資、外部單位考察等對外接待事務繁多,一味對必要的公務接待進行“一刀切”,其實也脫離實際。“一體約束”固然是制度最終的趨向,可生硬地“一蹴而就”,很容易讓制度淪為紙上文章。

        與其出臺徒具觀賞性的“全面”制度,不如根據實際制定更具有可操作性的、有的放矢的行政規範。實事求是地講,溫州此番新政還是頗有亮點的。對空泛的規範文本進行細化和量化指標,還對監督和問責都予以了明確規定。當前,需要關注的是如何讓“工作餐不超過60元”和“禁吃魚翅禁喝茅臺”的細則政令從紙面上、文件上走下來貫徹落實,切實堵住公務消費的漏洞,真正降低公務接待成本。如果對內的接待費用能夠大幅降低,公務接待的“瘦身”運動就算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從長遠來看,不僅可以控制住內部人的大吃大喝,還對外部的公務宴請逐步走向正規化起到有益的促進作用。

        任何制度的改良和革新都是漸進工程,既然不能實現一步到位和盡善盡美,就應當承認和接受“內外有別”的次優選擇。公務接待的氾濫和糊塗賬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也不是哪一個地區和部門獨有的情況,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沉疴怎麼可能一朝“神清氣爽”?正因此,公眾應該多些耐心和理性,給制度的進步留出探索的空間,靠行政熱情和輿論狂熱打開的大門,根基並不牢固,容易弄成一鍋“夾生飯”——或者推倒重來,或者半途而廢。

熱詞:

  • 公務接待
  • 內外有別
  •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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