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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垚烽:公務接待新政“內外有別”並非溫州之過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8日 08: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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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譽為“史上最細公務接待標準”的溫州公務接待新政或許存在“史上最大誤讀”:近日,溫州市紀委下發《落實公務接待“三嚴四禁”規定實施細則》。細則在明確“市內各單位相互接待”的工作餐將嚴格執行“60元標準”、“不得食用野生黃魚、魚翅”等規定的同時,對“接待市外單位或上級機關”的公務宴請卻未作進一步規定。據悉,在溫州公務接待分為工作餐和公務宴請兩類,後者並不參照上述規定,另有一套標準。(7月17日《新京報》)

       公務接待還分工作餐和公務宴請?接待標準居然“內外有別”?對此,筆者除了慚愧自己孤陋寡聞,更多的是感佩官場修辭學的高深莫測。事實上,豈止我一人,那些對溫州公務接待新政不吝奉上“史上最細公務接待標準”讚譽的觀察家們,有幾個能搞得清工作餐和公務宴請之間的道道?不過,撥開修辭的迷霧,從本質上講,“接待上級不受60元標準限制”不僅是改革步入深水區後“一步三回頭”的真實寫照,更是在好不容易構建起來的限制三公消費的大堤上豁了一個口子。

       令人擔憂的是,這個口子一旦打開,勢必成為一些官員繼續三公揮霍的“正當藉口”,比如明明能夠市內解決的問題,非要拖上其他城市或上級部門,搞個“幾城聯創”或“廳市共建”的名堂。而要是這種“拖尾巴式”的改革成為慣例,那麼三年後國管局也完全有理由將“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限定在對內範疇,接待外賓除外。如此下去,“三公改革”勢必舉步維艱甚至半途而廢。這不是杞人憂天,“溫州各大酒店的生意並未因細則出臺受到影響”似乎就在暗中驗證著這一點。

       但話説回來,公務接待新政“內外有別”並非溫州一己之過。畢竟,在中國現有的政治架構下,來自上級的政策、資金支持和傾斜對於一個地方、一座城市的發展往往有著舉足輕重甚至至關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加大、“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獲批不久的情況下,過分吝惜“飯菜錢”對於溫州來説無異於因小失大、自找苦吃。此前,被譽為“第一全裸鄉政府”的四川白廟鄉不就曾遭遇到向有關部門爭取項目資金卻少有回音,來鄉上級人員與以往減少一半等尷尬嗎?

       由此可見,解決三公經費居高不下、推進公務接待改革不能單靠一市一地“單兵突進”,必須有“頂層設計”作為依託。事實上,過往有關公務接待的管理規定之所以停留于紙面,關鍵在於缺乏全國統一的接待標準。加之相關信息公開的不到位,勢必出現地方虛以委蛇,以改革之名行反改革之實,或者將改革“變相福利化”的情況。這一點從各地車改因補貼標準不一引發的輿論質疑中不早已得到證實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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