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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璟璟:消除職稱買賣,當先尊重學人角色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7日 07: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西都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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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教育廳在其官方網站上對湖南高校職稱評委“開房收錢”事件進行了回應:承認劉一兵教授在2011年度高校教師系列職稱評審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已終止其評審專家資格。出人意料的是,舉報教師竟因此次舉報而受到了同行的埋怨。一位女同行帶著哭腔對舉報教師説:你當一輩子講師不打緊,現在評委被你折騰得調換了,我們的紅包白送了,一年的辛苦白費了……

  “開房收錢事件”繼續發酵,涉事人劉一兵命運亦急轉直下。真可謂,斷了財路、毀了聲譽!但即便如此,公眾所淤積的慍怒,仍舊難以消弭。積怨難消、揪著不放,誠是因為高等教育茲事體大,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腐敗,都必須接受最嚴厲的事後懲戒。惟其如此,之後的種種“反思”,才可具備前提性的真誠。

  “職稱”是對某人在某領域專業能力的評測,平庸之輩借“送錢”上位,潛在的“衍生之惡”令人後怕:一方面,“買得”職稱,“低能”教師便可藉此晉陞到較高的職位。而後個體能力之缺憾,便會轉化為高校運作之隱憂,甚至導致顯見的損失;另一方面,不公平的評審流程,註定會産生逆向的激勵。“劣幣驅逐良幣”的後果是,道德自律者離場、敗德沉淪者成勢。

  圍繞“高校職稱評選”,某些評委以手中權力尋租,從市場思維出發審視,實是因為“職稱”具備極高的價值與附加值。在既有的體制格局下,“職稱”既非簡單的能力評測“定語”,亦非單純的榮譽稱號,而是參與不同層面資源分配的“入門許可”。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四個級別,對應于不同的地位、福利、資格……明乎此,在很多人看來,“買職稱”當然是無比合算的買賣。

  透過“開房收錢”一事,公眾有理由揣測,買賣職稱的交易黑市,某種意義上,已成現實存在。當學人的職業恥感消弭,買賣職稱、抄襲論文、走穴撈金,皆有了共同的病灶。當然,此類宏大的言説路徑俯拾皆是,諸如“高校行政化、監管不力云云”。斯言固然有理,卻也有意無意忽略了,某些個性化的誘因。以“職稱買賣”為例,一個重要卻少被提及原因或許是,學術自治體發育不彰,職能者壟斷一切。

  學術自治體,大致是指以“學科”為篩選條件,學人基於相互認同形成共同體。在合理的學術評價體系內,行政部門的角色,大致會被大大弱化。“學術自治體”,是理所當然的評審主體,因之權威裁斷力以及公信力,往往最有資格鑒定某人的研究、任教能力。對於高校職稱評審,必須明確,一個臨時拼湊、成員複雜、即時解散,難以為結果負責的“評委會”,遠不及一個穩定的、具備極高榮譽感的學術共同體來得靠譜。

  哪怕從效率角度出發,哪怕從預防腐敗的角度考量,在職稱評選中,職能者的身份重塑,也迫在眉睫!更多給予學術自治體空間,更多參考它們的判斷、更多收束操控一切的衝動。和一切公職部門的使命一樣,教育管理者當恪守自我的職責邊界。這,倒不是一句“去行政化”那般抽象,而是起碼的尊重問題術業專攻,唯有學人有資格“評審”學人,此類分工應該徹底。繼而,哪怕“組織”評委評審,也是值得再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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