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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亞軍:政府花錢“先斬後奏”緣于監督制約乏力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4日 07: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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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員、中紀委原副書記劉錫榮近日在浙江代表團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會議上發言,直陳當前人大在立法和監督工作中的不足。批評政府花錢"先斬後奏"。(3月12日新華網)

       政府的權力是人民通過法律賦予的,所以政府行使權力必須接受來自人民的監督。怎樣監督政府亂花錢,18世紀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説“要防止濫用權力,就必須以權力制約權力”,只有加強對政府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才能防止權力的濫用,才能保證政府為人民謀利益。

       政府的權力是一把“雙刃劍”,運用得好,可以造福人民,一旦被濫用,超越了法律的界線,就會滋生腐敗,貽害無窮。當前對政府權力的監督,一方面建立了行政監督體系,以權制權,首先,政府要受到行政系統外部的監督,主要是黨、人大、政協、人民群眾以及司法機關的監督,同時建立了行政系統內部的監督,即上級政府、法制部門、監察部門以及審計部門的監督,這種以權力監督權力的方式如何有效落實,還需要進一部的改革和探索,怕就怕在誰都可以監督,但在關鍵的時候誰都不監督,變成流於形式的監督。另一方面還建立了制約和監督的機制,這個機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實踐證明,民主和法制是防止權力濫用、遏制腐敗的最有效辦法。

       當前,由於各級財政部門隸屬於政府,成為了政府的錢袋子,因此,政府什麼時候花錢花多少錢,可以單獨行動,這使得人大干預和監督政府花錢非常吃力。因此,要改變政府花錢"先斬後奏"的局面,就必須理順人大與政府權力制約與監督的關係,使政府不能輕易花錢,即使要花錢必須得到人大批准。

       同時,政府要實施"陽光工程",政府花錢必須向人民群眾交待,要自覺接受人民監督。如果像著名作家龍應臺在《中國青年報》發表過的一篇文章所説那樣,每一個單位的年度預算,納稅人都可任意查詢。在公佈的預算中,大至百億元的工程,小至計算機的臺數,都一覽無遺。甚至可以調查某一個機關某一筆錢每一毛錢的流動去向。如果發現錢的使用和預算所列不符,官員會被處分。誰還敢亂花納稅人的錢?因此,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們的政府在財政的收支方面也必須陽光操作,讓廣大民眾足不出戶,就可以在網上查看到政府的開支,這利於增強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便於群眾加強對政府花錢的監督;也有利於群眾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總之,在政府亂花錢的問題上需要進一步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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