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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稅制改革正逢其時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1日 07: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央視網評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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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立場

    一個普通的工薪階層一輩子要繳多少稅?答案是至少100萬。這個賬單的數字,遠遠大於每個月我們工資單上的繳稅數額。這與中國以流轉稅為主的稅制結構有關。在每年的稅收總額中,只有6%左右來自個人所得稅,70%以上都來自增值稅、營業稅等流通環節的流轉稅。(《河南商報》3月10日)

    英國經濟學家哥爾柏把徵稅比作是個“技術活兒”,形象地稱其是“如何拔最多的鵝毛,聽到最少的鵝叫”。而近年來我國徵稅不時引發“鵝叫”,“稅收焦慮症”不斷在社會上蔓延。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透露,中國的增值稅為17%和13%兩檔,相比較,歐洲平均為10%,日本為4%。而且,增值稅是一種間接稅,商品每流通一次,都可能被徵稅,而最後往往是由消費者來埋單。許多企業往往將稅錢加在商品中,一環環悄悄轉嫁給消費者,我們吃每一頓飯、看每一場電影,甚至是睡覺時都在繳稅。不難看出,間接稅的稅負轉嫁是引發“稅收焦慮”的主要原因。

    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的特點,因此任何稅收對於納稅人來講,都是“痛苦的事”。單從稅率而言,我國的個別稅種的稅率及間接稅確實偏高,造成少數納稅人的稅負偏高。究其原因,一是我國實施分類所得稅制,納稅人來自多種渠道的收入並沒有進行合併後的累進納稅;二是當前我國收入較高的兩個人群分別是私營企業主和外企高管人員,前者只要不分紅,就不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即使分紅,也僅需按20%的稅率繳納,後者則時常利用非居民納稅人的身份,採取工資由國外公司支付等方式達到合法避稅的目的。由此足見,倘若不注重原則上的結構性改革,始終在起徵額高低或種類的多少這類問題上爭論,非但不利於保持政策的嚴肅性和連貫性,也不利於民眾福利的提高。

    “我們在加稅時,速度如劉翔;在減稅時,速度似蝸牛。”3月5日,在全國政協分組討論上,全國政協委員、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合夥人張國俊批評目前稅收弊病,他稱,中國稅收結構不合理,以間接稅為主,且稅目多,稅率重,有的甚至涉及在生産和消費環節重復徵稅。“這與國際上以直接稅為主的通行做法很不相符。”幾天前,溫家寶總理工作報告明晰2012年工作部署,包含結構性減稅,而“稅”也成為兩會熱點。稅收收入增速,財政收入增速,遠高於GDP增速,《人民日報》刊文“大範圍減稅時機成熟,大勢所趨”。

    意大利經濟學家菲爾弗雷多帕累托對資源的最有效配置做了最嚴謹的解釋:如果社會資源的配置達到這樣一種狀態,即任何重新調整都不可能在不使其他任何人境況變壞的情況下而使任何一人的境況更好,那麼這種資源配置的狀況就是最佳的也就是具有效率的。如果達不到這種狀況,即可以通過資源配置的重新調整而使得某人的境況變好,而同時又不使任何一人的境況變壞,那就説明資源配置的狀況不是最佳的,也就是缺乏效率的。因此,稅收改革要盡可能減少稅收對經濟負面影響的度儘量減少因徵稅對納稅人或社會承受額外負擔的量,是現實社會追求並能夠達到的標準。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公平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橫向公平,即經濟能力或納稅條件相同的人應該繳納相同的稅收;二是縱向公平,即經濟能力和納稅條件不同的人應該繳納不同的稅收。目前爭議最多的徵稅方式及徵稅範圍實際上陷入了誤區,稅制改革更多是要明確方向,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具體來講,如今有必要考慮依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不同人群收入水平相適應的靈活性的徵收辦法。比較現實的做法是,稅收改革應綜合考量家庭負擔的教育、醫療、住房、保險、養老等支出,以家庭人口為系數進行一定比例的扣除,減少因此出現的不公平程度。如果廣大納稅人認識到“稅收痛苦”將帶來更多的“民生快樂”,則會在全社會形成“納稅光榮”的意識,形成良性循環。

熱詞:

  • 繳稅數額
  • 流轉稅
  • 徵稅
  • 稅收焦慮症
  • 累進納稅
  • 資源配置
  • 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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