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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崑崙:老人被誰丟棄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31日 15: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武漢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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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網報道,84歲的重慶綦江老人何大興春節時,竟在自家小女兒家門口的樓道上睡了4天3夜。

  何老本有6個子女,如今他卻無家可歸。原來,1月26日,幺兒媳按之前簽訂的協議,將何爺爺送到小女兒家贍養,不料小女卻不接納,無奈老人只好在小女兒家門口的樓道上睡了4天3晚。令人寒心的是,目前幾個子女都不願去接父親回家。

  既是簽了協議,想必子女間對誰贍養老人,以及銜接環節的問題,或何爺爺有何過錯,都會有所説辭。但是,一個曾有養育之恩的父親,過年淪落到如此地步,無論如何都是人間悲劇。

  6個子女“贍養不起”一個父親,如果只是個案,或許只是一聲嘆息。問題是,如此“棄養老人”的事例早已不絕於耳。吉林農安縣85歲的曲老漢被子女逼住豬圈4個多月;江蘇泰興市九旬母親被子女逼睡走廊五天五夜後餓死等等,令人觸目驚心。從中雖然凸顯出孝道的缺失,但是,孝道問題不是一道政令能解,高齡老人何處依靠?

  家庭贍養,本是傳統,法令也有所規定。但隨著社會轉型變革,“望子成龍”的觀念讓許多農村子女流入城市;就是外出打工,也是“在那遙遠的地方”;即使老人能夠靠子女贍養的,也只能享受到物質贍養,精神贍養仍然空乏,以致越來越多的農村老人正老無所依。可見,在調整家庭親情關繫上,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或説,但靠法律來責罰不孝子女,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贍養老人的問題。

  事實上,贍養老人,既是家庭成員的責任,更是政府和整個社會的責任。《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章就用了19條規定了政府和社會應贍養老人的責任與義務。“棄養老人”,表面上看是子女不孝敬,是孝道意識缺乏,其根源則在於贍養老人的渠道狹窄、社會保障不健全。從這個角度上講,如何贍養老人特別是高齡老人,除了讓“孝道回歸”以外,還有許多相關的社會保障問題值得考量。(玫崑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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