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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曉:谷貴也傷農,農民的權益誰來維護?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4日 18: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編輯手記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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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記得小學的課文《憫農》描寫農民種田的辛苦: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粒粒皆辛苦”,最苦的一定是種地稻農;因為農民獲得了糧食的豐收,卻沒有鼓起腰包!他們辛辛苦苦種出的水稻,賣給加工企業不足2元錢,但是在市面上的售價卻高達幾十元一斤,最貴的一斤甚至賣到199元。這是黑龍江五常大米的真實寫照。

       從白菜滯銷、微博賣蘿蔔,我們知道了物流成本在蔬菜流通過程中佔很大的比例,因此物流成本的增加,同時也拉高了菜價。但是在五常大米産業基本都是“訂單農業”,訂單水稻佔90%以上;下發訂單的公司,不但包購、包銷,還壟斷了從稻種到加工米的全産業鏈。時評作者張偉禎在《好吃的東北大米,難過的五常米農》裏面寫道:“與米農簽簽訂訂單,斷了米農的其它銷路,在收購的時候,又聯合其它的加工企業聯合壓低價格,米農無可奈何,又無計可施。”面對強勢的企業,稻農沒有話語權,再加上分散作戰,沒有力量與企業抗衡;因此收購糧食的公司以居高臨下的地位,單方面掌控訂單,讓農民的利潤少一些,自己的利潤多一些。

       我國早在2007年7月1日起就開始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但是農民在組織化建設上還存在著不足;學者劉藝給出的三個特點:一是無組織化,大多數農民尚未參加任何組織;二是弱組織化,大多數農民組織自我服務能力不強;三是被組織化,大多數農民組織由離任幹部或企業負責人主事,或由龍頭企業組建。對比台灣、日本的農民合作維權組織,我們還有很多要學習的地方;比如日本農協的農會、合作社就統一齣售産品,其規模效應提高了農民在農資採購和農産品價格博弈中的話語權,像日本這樣的“抱團行動”就能有效的組織起來同強大的資本博弈,爭取農民應有的權益。

       當然,農民合作組織要想強大、發力,還需要政府部門的保護。但是在五常大米的銷售環節中,相關政府沒有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反而與收購企業沆瀣一氣;五常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稻米産業管理中心、大米協會的工作人員都是一班人馬,只是挂了三個不同的牌子而已,身兼三個部門負責人的姜大偉説,這幾個機構的職能,是統一行使對稻米市場的引導和管理、帶領企業闖市場,而對稻農利益只字未提。

       同時五常市一位副鄉長也透露,如果一斤稻多為稻農爭取1角錢的話,五常每年就可為稻農增收2.5億元。但有誰願意去做呢?這裡同時道出了政府職能的缺位。政府不能干預市場,卻可以為合作組織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務,改善其競爭的初始條件。

     沒有話語權、自身組織發力困難、政府職能缺位共同造成了“谷貴也傷農”,要是其中的任何一項都沒有改變,恐怕“人為刀俎,稻農為魚肉”的格局永遠不會改變;別讓農民們流汗又流淚,毀掉種糧的積極性那就事兒大了。

熱詞:

  • 谷貴傷農
  • 農民權益
  • 訂單農業
  • 話語權
  • 政府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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