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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曉哲:查查國泰婦産醫院背後的“保護傘”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6日 10: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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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廈門國泰婦産醫院因存在外科醫生冒充婦科醫生做手術、執業許可證過期未補辦仍繼續營業等違法行為,被廈門衛生局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而廈門市政府在行政復議後表示,因考慮到社會維穩,有200多名員工要就業和國泰的經濟損失,決定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12月5日中國青年報)

       在衛生監督執法人員調查核實之下,當地國泰婦産醫院使用外科醫生冒充婦科醫生做手術的人員高達9人,且相關違法所得達四十幾萬元。與是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出警告;罰款;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吊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執業的資格的“行政處罰決定”當無不妥。而在隨後的行政復議過程中,上述合法合理的“吊證”行為被行政復議“否決”,導致違法行醫醫院“起死回生”。這樣的狀態顯然極不正常。

       政府復議機關和衛生監督部門,在法理和職能上同屬於監督社會違法行為的部門,其職能宗旨和性質都屬於為公共利益負責的機關,在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其判定事實和處理結果不應“大相徑庭”。

       明明違法者應得到懲罰,但因為一紙復議決定就徹底改變了違法者的命運,而且是一個嚴重違背常理的“復議結果”。如復議決定中停止處罰“違法醫院”的理由竟然是,“因考慮到社會維穩,有200多名員工(經衛生監督部門調查不過幾十人)要就業和國泰的經濟損失,決定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這樣的復議理由和依據就是典型的“有法不依”,但政府復議機關有“充足”的底氣置“違法事實”和違法醫院與不顧,且實施的是變相的保護,不能不讓人懷疑這一事件有政府官員“保護傘”的存在。

       另外,在這一案件的線索來源上源自國泰醫院內部員工舉報,且舉報內容涉及行賄相關人員等情況,這也恰恰印證了這一事件背後可能存在官員“保護傘”的置疑。就此,筆者認為有關部門應及時介入調查,查一查本應“死掉”的違法違規醫院為什麼能“起死回生”。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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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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