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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評:四問大連油罐再度起火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4日 07: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央視網評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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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湯嘉琛

  海濱城市大連又“火”了!11月22日18時35分,大連港油品碼頭海濱北罐區31號、32號原油罐突發火情,大連消防出動700多名官兵、180輛消防車,經過一個多小時的緊急撲救,大火基本被撲滅。有關方面通報稱,大火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起火是因油罐密封圈遭雷擊所致,不屬於人為原因。

  起火事故必然會導致一定的財産損失,但在一些人眼中,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或許根本不算什麼事故,既不會引來媒體高度關注,也不會有被問責的風險。然而,鋻於火災險情並非初次出現,相關責任人有必要逐一回應公眾的疑問。

  首先,油罐因雷擊起火的説法是否能夠服眾?今年夏天,兩列行駛中的動車D301和D3115在溫州路段發生追尾事故,造成重大傷亡,上海鐵路局有關人員稱,事故因一輛動車雷擊後失去動力而起,尚且飽受質疑;現在已是冬天,“冬雷震震”是一種比較罕見的天氣現象,大連方面以雷擊來解釋事故原因,恐怕會比溫州動車事故遭遇更猛烈的質疑。更何況,即便雷擊的解釋能夠自圓其説,有關方面仍需回答,如果雷擊就能引發火災,是否説明大連港油品碼頭的安全防範工作存在致命漏洞。

  其次,同一區域為何發生多次事故卻仍會重蹈覆轍?去年7月16日,大連新港附近中石油一條輸油管道爆裂引發爆炸,事故造成430余平方公里海面污染,一名消防戰士下海清污時犧牲;去年10月24日,大連新港碼頭油庫場施工人員對103號罐體進行拆除作業時,不慎引燃罐體內殘留原油,再次發生火情;今年7月16日和8月29日,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廠區又發生了兩起火災。也就是説,最新的這起火災,是過去一年半時間內的第5起火災事故,而有關負責人顯然並沒有從之前的事故中吸取教訓。

  第三,起火事故與福佳大化PX項目屬於同一區域,這種工業佈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大連有近百里的海岸線,石化工廠和巨型儲油罐密布,如果發生意外事故,可能會産生比較嚴重的連鎖反應,無論是對海洋和土地的污染,還是有毒物質對大氣的污染,都將對周邊地區形成嚴重威脅。一再發生的火災事故,每一次都拉響了安全警報,每一次都應該讓當地政府進行必要的反思。

  最後,也是很多人心中的第一個疑問,為何又是大連?為何又是油罐起火?多次事故之後有沒有嚴格排查安全隱患?德國飛機渦輪機的發明者潘帕斯海恩曾提出一個關於飛行安全的“海恩法則”: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後,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也就是説,即便這起火災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依然不可小視:一方面,它的出現並非偶然,而是涉及到技術操作、安全管理、責任教育等諸多問題,它是安全問題積累到一定程度之後的必然産物;另一方面,它或許只是“海恩法則”中所説的“輕微事故”,完全有可能預示著未來將會發生更加嚴重的事故。

  今年大連“829火災事故”之後,《人民日報》曾發文痛批:中石油火災為何“燒”不到責任人?小禍不究,必釀大禍,缺乏嚴厲的問責機制,必然會再同一個地方跌倒多次。這些堪稱常識的道理,相信大連市有關負責人也十分清楚。出了事故之後,是擰緊安全生産的閥門,還是“喪事喜辦”(比如去年“716火災”之後召開火災搶險救援表彰大會),既考驗主政者執政為民的情懷,也關係到他們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之間如何選擇。

  常將責任意識記心間,讓安全生産落實到每一天的每一個環節,對每一事故都進行嚴厲的問責和反思,才能找到一根真正可以避免安全事故的“避雷針”。年終歲尾是天干物燥的時節,我們實在不希望大連再次傳來壞消息。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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