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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每一筆善款都應成為“燙手山芋”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3日 13: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央視網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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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鄧海建

       日前,佛山女童小悅悅遭碾壓事件引發關注,其家庭收到了來自各方的善款。小悅悅不治身亡後,其父王持昌決定將善款捐出。但隨後,王持昌接到了大量短信電話,除求助信息外,不少人質疑善款去向,指其斂財。王持昌稱這筆善款如今對自己而言,已經成了燙手山芋。回應捐款總額稱,“不清楚,從來沒有查過”。(11月3日《新聞晨報》)

       上善若水。喚不醒的小悅悅,卻在漸次喚醒國人的良知。在道德命題的激辯之後,小悅悅身後的慈善捐款成了另一個糾結的命題。中國人對慈善理念的群體心理是非常複雜的,既有那麼一絲絲潔癖,又有那麼一些些偏執。隱射在小悅悅善款事件上,就是絕不允許民意對其去向有所質疑——你問了,就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再不濟,就是“在人家傷口上撒鹽”。這個邏輯是那麼地“似曾相識”,譬如對陳光標的質疑,即便邏輯鏗鏘、言辭謙和,“誅心之論”立時就可以將你拍倒在地——居心何在?

       居心何在呢?善款是捐給小悅悅的,如今人去錢在,關注一下善款的流向,不是最簡單的監督意識使然?善款涉及公共利益,已經不是私利與私權的範疇,那麼,秉持一些“無賴假設”,哪算得上什麼“惡意”?相反,這種監督必將促使善款更好地流向應該潤澤的地方。至於當事人王持昌的説法與做法,只要涉及善款的去向,都當在情緒之外而接受公共監督,這是呵護愛心之需、也是寬慰慈善之意。

       歷史一再證明,在慈善事業的進程中,從無絕對“可靠”之人,只有“可靠”的制度。説得再直白一點,小悅悅之於家庭的悲愴,一定能反證善款的清白?如果這個邏輯成立,那些掙紮在生死線上的公民,足以“庇祐”紅會等慈善機構的乾淨了。就在11月1日,紅十字總會在天津討論了《中國紅十字青少年工作2011-2015年發展規劃》,提出在未來五年,紅會要在全國各級各類學校中繼續推廣建立紅十字會組織,並要求對於這些組織要有規範的規章制度和基本的經費保障。消息一齣,立遭板磚無數。所謂“將手伸向娃娃的口袋”等説法固然帶有明顯的先入之見,但如何讓青少年紅會資金“來龍去脈”經得起民意的拷問,確實需要更明晰的制度回應。

       從這個意義上説,每一筆善款都應成為“燙手山芋”。一方面,善款來自民眾的“節衣縮食”,當比財政支出更值得敬畏,要更需要付出十二分的小心;另一方面,每一筆善款的去向都必將對日後的慈善事業起到標桿的作用,“清”則能吸聚更多能量,“亂”則讓愛心折戟于意灰心冷。譬如2010年11月15日上海大火,數十人罹難,事發已近1年,然而部分受災者此前表示,社會各界共捐款4480萬元、卻只有約420萬元發放到受災者手中——另外4000多萬元飽含捐款者愛心的善款哪去了?無論這個問題是“有疑而問”、抑或是“一場誤會”,善款的每次“貨不對板”之嫌,事實上都成為折損公共慈善的瓦解之力。有數據顯示,近10年來,中國人均捐贈僅為1.7元,而慈善公信不足便是重要原因之一。

       今年8月23日,民政部公佈徵求意見稿,擬規定慈善組織應在捐贈款物撥付後1個月內,向社會披露善款的撥付和使用信息。日常性捐助款物信息需在7個工作日內公佈,重大事件的捐贈款物信息,需在24小時內公佈。小悅悅捐款雖屬於民間捐贈,但若是直接指向“救孩子性命”的用途、而當事家長又確實承諾“一分錢不留”,那麼,理解民眾關切,體恤慈善大局,何嘗不是另一種“以善報善”的姿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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