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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社論:面對民意焦慮,完善空氣指標應提速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2日 08: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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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M2.5公開後,空氣質量可能有時候會出現大範圍超標,這並不可怕,民眾其實能夠理解和承受,基於污染變得嚴重的情況,還會激發民眾自覺投身於城市環境治理中來。

    北京近幾天連續的霧霾天氣,環保部門數據顯示是“輕微污染”,但此結論在網上受到一些質疑。當城市裏滿眼望去都是灰濛濛一片,呼吸起來也不太舒服時,“輕微污染”的權威數據,確實容易引發民眾的焦慮和不滿。

    對此,北京市環保局副局長杜少中表示,“霧本來不是污染,只是積累了污染物才會影響空氣質量。”“前些年本市監測並公佈的是粒徑在100微米以下的總懸浮顆粒物,後來改為10微米以下的可吸入顆粒物,即PM10,今後肯定還會監測並公佈PM2.5甚至是PM1。”

    應該説,監測指標的逐步變化,反映的是北京近年來整體空氣質量的明顯改善。2009年,北京全年實現285個空氣質量達標天,比“奧運年”多出11天;2010年,北京藍天數達286天,創12年來最多。

    現在民意的焦慮,雖然是針對短期的空氣質量問題,也説明民眾對空氣污染的監測和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環保部門對於空氣質量指標的完善,要提速。PM2.5,是城市霧霾天的主要污染物指標之一,可時至今日,它仍然未被列入空氣質量指標,這是導致環保部門的空氣質量數據,和市民的直覺不相符的原因之一。

    空氣質量標準與民眾感覺有落差,並不是北京一個城市面臨的問題。

    去年底,環保部公開了修訂《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徵求意見稿,當時,將PM2.5納入到空氣質量新國標,呼聲非常之高,可遺憾的是,最終因為“時機不成熟”,PM2.5指標未被納入,對此,該標準的“編制説明”解釋為:目前中國TSP(總懸浮顆粒)和PM10濃度水平較高,兩種污染物的污染問題還未根本解決;而PM2.5污染較重,如果制定實施PM2.5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將大範圍超標。

    其實,空氣污染的監測和治理,信息通暢才是第一要務。PM2.5公開後,空氣質量可能有時候會出現大範圍超標,這並不可怕,民眾其實能夠理解和承受,而且,基於污染變得嚴重的情況,還會激發民眾對自身生活環境的關注,並自覺投身於城市環境治理中來;相反,空氣質量不佳,民眾卻知之不多,無法調動市民的積極性,那才對城市環境的治理不利。

    民眾對於真實空氣質量信息有渴求,相關部門要重視起來。將PM2.5納入監測並公開,需要一個時間表。畢竟PM2.5的監測設備和技術已相當成熟,我們無須走發達國家從頭摸索的老路。

    此外,即便在PM2.5的監測體系尚未完善前,相關部門對灰霾天污染也可有所作為。早在2009年,環保部門就曾對灰霾天進行了一年試點監測,廣州也在幾年前開始了灰霾天預警,那麼,對於灰霾天的監測和預警工作,是不是可以先行啟動。

    在空氣質量的問題上,的確如相關人士所言,“好解決的問題都解決了,現在的挑戰更嚴峻,需要更大的力量進行改善”。空氣質量的改善絕非一日之功,這一點相信市民都能理解。我們常説,“人民城市人民建”,環境治理亦然,而要調動市民治理環境的積極性,應從公佈更精確的監測數據、讓市民有切身體驗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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