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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曈:驚聞“山西陳醋95%為醋精勾兌”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8日 08: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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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醋産業協會副會長稱,市場上真正意義上的山西老陳醋不足5%,全國每年消費330萬噸食醋,95%放添加劑。老陳醋發酵週期為28天,使用添加劑後只需一天甚至更短時間。業內人士指出,我國配製食醋標準強調不得使用工業冰醋酸,但這一禁令並沒有多少限制效果。(《京華時報》8月7日)

  又是一起食用産品被曝出有問題的事件!當毒大米、地溝油、三聚氰胺奶粉、染色饅頭、瘦肉精肉等頻出的社會語境下,在人們食用的調料之中又出現的這一“醋精勾兌醋”,無疑又多了一份對食品安全擔憂的證據。可悲的是,此次被曝出的食品調料,不是別的産品,而是被人們一直信任又一直暢銷的山西知名品牌——“山西老陳醋”,其市場上真正佔有量原來竟不足其宣稱的“5%”!此現象足以説明違法現象之嚴重!

  我們不清楚為何是“山西醋産業協會副會長”王建忠曝出這一新聞,但可以肯定的是,本身作為山西這一重要産業的協會副會長,冒著山西老陳醋有可能因造假問題而産生的市場減銷風險曝料,一定是對這一産業存在的太多問題早已不滿。一個因老陳醋知名的知名省份的産業協會副會長尚且如此負責任揭秘,本該對此更為清楚的相關監管部門卻一直對此隱而不發,不能不説是對無數消費者權益的無比漠視。

  資料顯示,中國每年消費約330萬噸的食用醋,大約有3000多家生産企業,但如果有一個規範的管理規章,或許消費者吃到的醋就會更“實在”一點。問題是,監管部門並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聽任食用醋企業多年來嚴重違法違規:國家相關標準規定,配製食醋必須是指以釀造食醋為主體,與食用冰醋酸、食品添加劑混合配製而成的調味醋。標準同時還強調,企業在生産配製醋時不得使用工業冰醋酸。相關人員表示,正宗的山西老陳醋,經層層複雜而嚴格的工藝製作而成,需要兩三個月甚至一年才能製成。而用冰醋酸或者醋精勾兌的“陳醋”,完全不需要發酵,只要一天甚至更短的時間就能完成生産。正是由於這種巨大的利益差別的驅使,不少食用醋生産企業不僅用速生的勾兌技術充當“老陳醋”,而且公然用“工業冰醋酸”替代食用冰醋酸,在蒙敝了無數消費者的同時,更給這些消費者帶來了安全隱患。

  如果説,國家允許食用醋生産企業可以勾兌生産醋的規定是給食用醋生産企業留下“違法生産”的藉口的話,那麼,相關專家所稱的“目前技術無法鑒定企業到底使用的是食用冰醋酸還是工業冰醋酸”則更讓人感到不可思議,因為在現代技術日益發達的今天,相關技術竟然連一種醋是使用食用冰醋酸還是工業冰醋酸生産都不能鑒別的話,則是一種嚴重的失職!退一步説,即使這一“技術”確實是“全球技術空白”,那麼,相關部門為何不能在10多年之後依然無法鑒別食用醋到底是何種原料生産(相關標準在2000年出臺)?退一步説,即使這一“技術”確實10多年“無解”,既然有相關規定,為何不能及時監控食用醋生産企業到底使用的是食用冰醋酸還是工業冰醋酸?即使有些企業屬於黑作坊,那麼,經過正規批准的更多的食用醋生産企業總是應該有監管存在吧!為何連這些都“失控”了呢?

  一段時間以來,有關食品安全事故或新聞總是不斷,如果説這裡面確實存在法律法規上的缺位的話,那麼還有一種更重要的監督一直被人忽視:媒體報道稱,現行體制下,一些地方監管部門的辦公經費和人員工資,主要依靠上級返還的收費罰款來“解決”,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門和工作人員 “釣魚執法”、執法為利”,為著相關監管人員的“生存”而不得不“放水養魚”,讓這些違法行為“剪不斷”,最終經常能從中罰款漁利。同時,由於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眾多,存在“九龍治水”現象,監管者容易滋生“我不管自有別人管”的心態,這些都導致了監管弱化。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當一起又一起不同種類的食品違法案件或現象出現之時,相關部門再不能把這一問題單純歸結為“違法者太膽大”、“監管難”等這樣那樣的理由,而應該從自身尋找原因,以為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及對黨和政府的形象角度考慮,切實擔起自己應擔的責任,嚴格法規,杜絕相關人員的利益衝動,真正做到“執法為民”,否則,類似食品安全事故被曝出,就一直不是“新聞”,就一直在嚴重損害政府的公信力。

責任編輯: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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