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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忠親:賴昌星回來了該誰高興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7日 15: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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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插翅難逃”。老賴回來了,該誰高興了?

    一、老百姓高興

    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該來的終究會來。隨著加拿大聯邦法院當地時間21號的晚間9點宣佈,駁回賴昌星的暫緩執行遣返令的申請。逃往海外十餘年的遠華大案主要嫌犯賴昌星,被遣返中國。十年雖久,正義永存!正義可能種種原因遲到,但我們一定能等得到!當年轟動中國的遠華走私大案很多細節可能已經被時間洗去,但是重犯賴昌星的延宕不歸,一直是中國司法尊嚴的隱痛。賴昌星這個事實再一次證明了一個真理:誰與正義為敵,誰與人民為敵,拿得了一時“免死承諾”,但外國也不是貪官污吏的天堂,同樣免不了被正義審判的最終命運。十年,差不多一個時代;十年,可以忘卻或創造多少事情,但不管1個十年,還是2個、3個十年,我國的正義之劍、人民之劍一直在等待他們!雖然這十年,中國外逃貪官仍然有增無減,帶走的高達千億美元的人民血汗與國家資金讓人痛心不已,迫使每個有良知的中國人不得不反思:中國怎麼了?賴昌星這個“小人物”何以會“大發跡”?但這次老賴的遣返受審,但願是一個時代的開始:貪腐者卷款外逃不再是條低風險、高收益的“上上”之路,這是一條自絕於人民之路,這條路就是一條“不歸路”,就是窮途末路。

    二、執法執紀者高興

    賴昌星的廈門“遠華”案距今已經十多年,但賴案當初被中國定性為“最大走私案”,至今在中國的負面影響仍然巨大,“流毒”深遠,賴昌星久“賴”不歸,讓人感到中國法律的鞭長莫及。雖引渡頗為艱難,但“我們一直在努力”,十多年來,中國在加強與加拿大司法機構接觸的同時,也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了紅色通緝令。近年來,隨著中國反腐力度加大,貪官外逃增多,為了堵住貪腐者這條低風險、高收益的外逃之路,中國打通了與各國的引渡通道。這條通道的暢通,等於判處了卷款外逃的貪官污吏“死刑”:無論他們逃到天涯海角,都是“死路”一條!

    三、法律人士高興

    引渡賴昌星,是法律的勝利!中方已向加拿大政府提供非同尋常的外交照會,承諾不會虐待或處決賴昌星,並且同意公開審訊以及讓加拿大官員探望他。這就是一個法制中國的態度。面對法律,何來他理?到目前為止,賴昌星走完了他的“外國夢”,這是一條按法律程序必須走的終點站,也是所有外逃貪官污吏的最終下場!但加方曾多次向中方表示,加拿大不是犯罪分子的“避風港”,加方遣返賴昌星的立場是明確的;如今終被遣返,證明再是“呼風喚雨”的人物,也難逃回國審判的命運!正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善惡到頭終有報”!其實,這也是很多貪官污吏的必然下場,拭目以待更多迷途者早日知返,爭取贖罪,讓正義早日歸來!

責任編輯: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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