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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寅:“聽證專業戶”産生的根子在壟斷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8日 13: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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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兩天網絡上曬出成都有4名“價格聽證專業戶”,其中一名老婦竟然十九次參加過各類聽證會,引起網友瘋狂轉帖拍磚,罵聲一片,直呼“被代表”,更有人稱其為成都聽證會的“最牛群眾演員”。(現代快報7月17日)

  聽證會制度本是一項民主舉措,為何在我國會結出如此多的“歪瓜裂棗”?根子就在於壟斷。涉及大眾生活方方面面的公用事業,其壟斷國企的身份,本就招致諸多詬病。如今,對這些行業的聽證,又都由與其利益攸關的政府來組織,“政企同盟”模式下的聽證,自然難以擺脫對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逐,消費者的聲音被炮製就成了理所當然的事情。

  聽證涉及的,多是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領域,如水、電、氣、公交等等。這些壟斷行業又大多與政府財政收入、公共福利和國家安全密切相關。作為企業,他們同樣要追求利潤最大化,但這些壟斷國企又常常缺少現代企業所必須的經營成本控制機制和預算軟約束等,於是,多虧有公眾幫他們埋單,讓他們在享受壟斷國企高收入高福利的同時,絲毫不用為自己糟糕的經營成本和前景擔憂。如此外部環境下,聽證會逢聽必漲就成了相關企業的內在需求。

  一般的企業,都能很好進行成本核算,根據此成本,制定商品的價格,再根據市場反映和消費者的購買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這是企業生存的基本條件。但壟斷行業,無法有效核算成本,政府要想監管也很難。它佔用的就是公共資源,這被佔用的資源如何折算為成本,相當困難。再則,政府財政究竟應該在公用事業上承擔多大的責任,這也缺乏清晰界定。很多時候,政府財政投入嚴重不足,變成經營者向消費者層層轉嫁,甚至通過默認的政策傾斜來變相補貼經營者,最後變為統統由消費者埋單。如此一來,所謂聽證,不過是作為聽證主體的政府有關部門和作為參與主體的企業,共同聯手找到漲價的合理和合法藉口,共同分享超額利潤。

  在這樣的“政企同盟”之下,作為聽證會的組織方,政府部門自然要在聽證代表的選擇上做點文章,確保漲價的聲音能絕對勝出,再加上現行《聽證法》雖然規定了聽證參加人要從報名者中選取,卻並沒規定是否應該隨機 抽取,又或者參加聽證的次數是否應受限,由此,成都4名“價格聽證專業戶”的産生就見怪不怪了。

  只是,成都市相關部門,或者“聽證專業戶”們自身,大抵都可以表現的義正言辭,可民意本身,終究不是可以任人隨意打扮的小姑娘,它總會找到恰當的時機,讓相關責任方就自己的“被代表”和“被漠視”,付出相應的代價。上個月的東莞,物價局欲漲水價,卻無人報名參加聽證會,其實就是公眾對聽證會走過場的無聲抗議。

  深受組織者“青睞”的聽證會參加人員,縱使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和程序,那也是不正常的。而且,“聽證專業戶”的出現,恰恰説明我們在聽證會的組織上還存在著較大漏洞,以致讓民意無法通過這一旨在實現民主的舉措得到傳遞。成都市相關部門之前或許會為找到這樣的“聽證專業戶”而慶倖,但在這些政府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的所謂民主決策過程中,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和民眾的民主熱情早已被消磨殆盡,出現在東莞的聽證冷淡其實已經對此敲響了警鐘。

  我國自2002年就春運鐵路票價舉行過一次全國聽證會後,聽證會這一模式就在各地開枝散葉。就國家決策來看,推行聽證的目的其實相當明確,想借助這樣一種新的民主模式,來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和透明度。但如果近十年的聽證歷程,其結果不是聽證組織和程序的日益完善,而是出現成都這樣的“聽證專業戶 ”和東莞這樣的“冷漠”,那只能説明,我們的聽證制度已經到了迫切需要改變的境地,比如引入第三方中立機構組織聽證,又比如如何確保聽證會參加人的選擇更能代表民意。須知,聽證會參加人的“成就感”如果不是傳達出真正的民意,而只是成為政府利益的代言者,那其實是對自身職責的最大褻瀆。

(丁寅)

責任編輯: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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