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李蕾:擇機不如當機立斷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6日 14: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解放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階梯電價又一次進入公眾視線。國務院近日批轉國家發改委《關於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要推進成品油、電和天然氣等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擇機實施居民用電階梯電價。

  階梯電價上一次成為社會議題是在去年10月。當時國家發改委發佈了 《關於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在全國範圍內徵求意見。此事後來因通脹預期強烈和反對聲過大而被迫暫緩。

  所謂階梯電價,全稱為“階梯式累進電價”,是指把戶均用電量設置為若干個階梯,第一階梯為基數電力設施量,此階梯內電量較少,每千瓦時電價也較低;第二階梯電量較高,電價也較高一些,第三階梯電量更多,電價也更高。隨著戶均消費電量的增長,每千瓦時電價逐級遞增。因為這種電價照顧到低收入人群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用電要求,又被俗稱為“窮人電價”。其最大意義就在於解決了公平和效率問題,且符合國家節能減排的大方向。

  美國、日本、印度、韓國、馬來西亞、希臘以及我國的香港和台灣地區,均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制度,有些還將階梯式電價執行範圍擴大到工業、商業等用電戶。而我國浙江、福建、四川等省份也早已經開始試行階梯電價,其中浙江“起步價”設為50千瓦時,四川設為60千瓦時,效果可圈可點。

  結合當前情況來看,推出階梯電價可謂正當其時。其一,此舉可以有效抑制電力浪費現象,引導終端用戶合理用電、節約用電。儘管居民用電量佔全社會用電總量還不到14%,但在“電荒”的當下,其意義不言而喻。其二,在目前用電格局頗顯緊張、能源價格持續走高的情況下,實行階梯電價是必需的。實施階梯電價並不意味著電價變相上漲,也不會增加低收入群體的負擔。按照國家發改委去年10月公佈的兩套階梯電價方案和三個檔次,實施居民階梯電價後,預計70%至80%的家庭,包括低收入和生活困難家庭的電費支出是保持基本穩定的。

  距離階梯電價徵求意見也有一段時間,民意已經得到了充分釋放,何況階梯電價正式實施前還將舉行價格聽證會。退一步説,即便階梯電價實施方案有不完善之處,那也不應該成為繼續等待的理由。重要的是,只有先做起來,才能發現問題,然後在實踐中逐步完善。

(李蕾)

責任編輯:趙春曉

熱詞:

  • 電荒
  • 起步價
  • 居民用電
  • 用電量
  • 居民生活用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