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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聖祥:審計是否只需“整改”?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3日 10: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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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審計署披露的17家央企存在的多項違規問題,國資委發言人表示,將規範職務消費、加強薪酬福利管理,推動企業堵塞管理漏洞、並不斷增強透明度,歡迎媒體及社會各界監督。同時要求企業領導人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嚴格控制非生産性支出,降低管理成本。目前這些中央企業已在按照審計署的要求進行整改,有的已經完成整改。(5月22日《新京報》)

  審計署年年揭露,有關部門年年整改,問題有的還是那些問題。就拿央企來説,類似濫發薪酬福利、奢侈職務消費、違法違規經營等等,已不是第一次曝光。拿“下不為例”做標準也好,拿“事不過三”做尺子也罷,有關部門也不止一次要求“以此為契機”了。

  對“審計風暴”,公眾鼓掌歡迎。但對於審計與整改對接,似也成了習慣性認知。不過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只需進行整改,還事關國家法律法規的尊嚴,還需問責追責。

  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職工多分紅利超2000萬、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擅發住房補貼逾2000萬、三峽集團為職工墊房款7000萬未收回、中遠集團假發票套取資金1700多萬發獎金補貼、南方電網違規購買職工商保19億元……審計署披露的這些央企問題,難道只是“違規”而已嗎?往深處説,這就是私分侵吞國有資産,把全民的錢想方設法裝進自己的腰包。這裡面可能涉及到的刑法罪名至少有: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國有資産罪等。

  “加強央企薪酬管理”,只有建立在“追究濫發違規違法責任”的前提下,才具有實際的意義;否則明年審計公告出來,今年説過的話估計還得再説一遍。(舒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