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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處理警車私用不能止于道歉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3日 13: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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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肅懲處當事警察,並進行制度性反思,彌補現有監督機制的軟肋和漏洞,這起公車私用事件才能凸顯出深遠的現實價值。

  4月8日下午,廣州年近六旬的區少坤,看到有警察公車私用就感慨了一句“公車私用何時了”,哪知對方聽此言竟對他大爆粗口。氣憤之餘,區少坤向紀檢部門投訴。當事人所在單位廣州市公安局很快作出回應,有關負責人還帶著當事警察登門道歉,並稱已責成當事人作書面檢討。

  區少坤面對警察公車私用,起而質疑,這本是公民應有的權利,警察卻不虛心認錯,反而出言不遜,破口大罵。

  這是一次本該避免的口角,面對百姓的一句感慨,這名警察有多項選擇,比如沉默、愧怍、解釋,抑或誠懇地道歉,表示下不為例。最愚蠢的方式就是不以為然,倒打一耙。公車私用得如此理直氣壯,令人不齒。當事警察雖然事後表示了歉意,但顯然道歉不應是終點。

  相關部門尚需做好兩方面工作:其一,披露當事警察的詳細信息。事到如今,當事警察的具體情況,包括姓名、身份、職務都仍付之闕如。區少坤説,“他如果不怕承認錯誤,就應該公開自己的身份”。不將當事警察的身份、職務曝光,就有隱惡之嫌,給人以護犢子之感,實在不夠明智。其二,應依照相關規定,對當事警察進行懲處。正如廣東省政府參事王則楚所言,應勸當事人辭職。無獨有偶,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也認為:應“殺一儆百”。不管怎麼處理,都應該給公眾一個明白的交代。

  當然,懲處這名警察不是目的,放在更宏大的現實背景中,我們該追問的是,如何有效遏制公車私用?

  公車私用,備受詬病,從中央到地方,一直著力打擊。今年年初,廣州市紀委書記蘇志佳直言,公車私用,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車,日益成為損害幹群關係、影響黨和政府形象的矛盾焦點。為此,廣州市花鉅資在公車上安裝GPS,強化對公車的管理。在這種語境下,當事警察明目張膽地公車私用,儼然成了一塊“試金石”,既檢驗了GPS的實施效果,又檢驗了相關監督措施的實際效果,同時也檢驗了相關部門對公車私用的處理決心。

  更需叩問的是,在廣州雷厲風行並投入鉅額公帑整治公車私用的情況下,為何仍出現公車私用現象,是監督力度不夠還是懲處力度不夠?區少坤直指公車私用現象氾濫根源在於監管不力:“用車的是他們,管車的也是他們”。這是老問題,卻一直存在,值得相關部門深思。

  公車私用是一大頑疾,治理公車私用不可能一蹴而就,為此更需要不斷創新監督方式,強化問責力度,使公務人員不敢也不能公車私用。嚴肅懲處當事警察,並進行制度性反思,彌補現有監督機制的軟肋和漏洞,這起公車私用事件才能凸顯出深遠的現實價值。(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