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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2日 16: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羊網-羊城晚報
□慕毅飛
區伯 是廣州一位“愛管閒事”的老者,就因為看到有位警察用公車 送孩子上學,感慨了一句“公車私用何時了”,竟遭來粗口大罵。氣憤之餘,區伯向紀檢部門投訴。讓他略感欣慰的是,廣州市公安局在很短的時間內,就作出了回應,有關負責人帶著當事警察登門道歉,並表示已責成其作書面檢討 。目前,此事已由廣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門介入調查,屆時將依據相關規定,對當事民警作出相應處理。(4月11日《新快報》)
看到“公車私用”,許多人已經見怪不怪。能當面感慨的人,已經不多;由此被罵能憤而舉報的人,可能更少。一般的街談巷議 者,痛恨“公車私用”的正義感是有的,但往往只在晨練散步之餘一吐為快。街談巷議,當然也有“圍觀”的意義,也能形成“民意”,引起“民憤”,也能促進有關部門加快治理“公車私用”,但要像區伯舉報一樣,及時、迅速地取得成效,恐怕很難。因此,區伯此舉,具有許多啟示意義。
要根治“公車私用”,看來是很難僅靠公務人員的覺悟了。公車不該私用的道理,已經講了不少;國外公車難以私用的事例,也已引述了不少;諸如紀委查抄車號、週末公車入庫,以及給公車裝GPS之類的辦法,也啟用了不少。但從廣州的這起個案看,效果依然有限。公車不僅還敢公然私用,而且在有些私用者看來,不僅心安理得,而且理直氣壯,不容置喙。否則,這位警察,斷不至於對一位僅感慨了一句“公車私用何時了”的市民,就當街粗罵。揣測一下這位警察的心理,很可能會是這樣想的:順便捎帶一下孩子上學,多大的事,至於你多嘴嗎?“公車私用”的人多了去了,憑什麼只盯上我一個?就算我公車私用了,你又能拿我怎麼樣?罵你一頓,出口惡氣,也讓你學會少管閒事……是非標準一旦扭曲,行為方式自然反常。
但區伯一舉報,整個事態急轉直下,最後出現讓區伯略感欣慰的結果,則無疑更具借鑒意義。
然而,區伯這次舉報,還帶有應激性,是當事警察過激行為所致,帶有偶爾性;如果警察聽任區伯的感慨,或者蔑視一眼,揚長而去,區伯恐怕未必就會舉報。這樣的話,這位私用公車的警察,不僅這次能夠順利私用,下次很有可能還會照用不誤。 要讓這麼一起偶發事件,能夠具有普遍意義,那就要將最具成效的環節常態化,也就是説,要將舉報作為公民參與懲治“公車私用”的基本手段,並給予制度化,鼓勵市民提供“公車私用”的車號、地點、時間,甚至於現場照片舉報,然後予以調查,並將查處結果反饋給舉報者。那麼,有區伯之 心,並將有區伯之舉的,絕不僅僅只有一個區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