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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露:房價調控,誠意比數字更重要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3日 10: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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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房價調控目標期限的截止日剛過,一些地方卻面臨著修改目標的尷尬。因為各地已公佈的調控目標引發爭議,除了北京提出新建住房價格“穩中有降”外,絕大多數地方都是“漲”聲一片,目標鎖定10%左右。

  房價調控目標怎麼變成了“漲價目標”?從具體方案來看,大多數直接與經濟增長漲幅、人均收入漲幅、房價漲幅等指標挂鉤,因為這些指標都將上漲,房價的調控目標自然也就成了漲價目標。針對這樣的調控目標,爭議主要集中在兩點:

  其一,各地現在已公佈的調控目標,很可能進一步助推市場對於房價上漲的預期。房價在近幾年已翻了好幾番,而與此同時,包括工資收入在內的居民收入增長滯後經濟增長,刨除物價因素,實際收入就更縮水,所以,將房價與居民可支配收入簡單挂鉤,顯然不合理。如果再允許房價在去年的基礎上漲10%,撇開保障房的因素,那就意味著留給商品住房的年度價格上漲空間遠遠超出10%,調控豈不又走進了“越調越高”的怪圈?

  其二,調控目標脫離實際,最大的問題是鮮少把“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考慮在內。“國八條”規定,各地根據“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確定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但從已公佈的“控制目標”看,大多地方參照了前兩項標準,獨獨遺漏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標準。

  從媒體披露的一些地方公佈房價調控目標的路徑來看,也就不難理解大多數城市為什麼會一直拖到3月下旬才公佈,各地的調控目標為什麼會如此相似了。綜合起來,路徑選擇有兩種情形。第一種:把先行公佈的地方的調控目標當成風向標,然後依葫蘆畫瓢,在相應的框架內制定本地的調控目標,這樣既不會冒風險,又“讓兄弟城市沒有壓力”;第二種:一些地方在經濟增長上過度依賴房地産行業,既對降低房價缺乏信心,又迫於問責的壓力,於是選擇制定一個“相對寬鬆籠統”、“一定能實現”的目標。

  由此可見,調控目標的出臺,缺乏一個嚴謹審慎的科學決策過程,沒有充分考量居民住房的支付能力,當然也就難以充分反映一地居民的意願和呼聲。從這些路徑來看,不少地方僅靠開幾次會議就草草公佈調控目標,似乎有簡單應付之嫌疑。也就不難理解在北京提及“降”字之前,為什麼沒有一個城市發出“降房價”的聲音。

  細看這些調控目標,不得不説,給人的一個普遍感覺是“缺乏誠意”。這一點,恐怕比調控目標變成漲價目標更令人感到失望,因為這直接影響到百姓對房價調控效果所抱的信心。

  雖然調控目標要取得全社會的認同很難,但不應該與老百姓的感受差距過大。縱觀各地的調控目標,顯然,這個目標與老百姓的期望還差很遠。忽視百姓住房的支付能力,不能反映老百姓的意見,這是調控目標最大的硬傷。

  顯然,部分城市將面臨修改目標的尷尬局面。3月29日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時,要在本地區內聽取社會意見或根據意見,酌情調整已發佈的調控目標。此舉被認為是主管部門對民意的積極回應。

  其實,説到底,房價調控目標這個數字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些地方到底有沒有誠意、有沒有魄力、有沒有能力真正調控好住房市場,避免樓市變成資本猖狂逐利的樂園;能不能落實好保障房任務和目標,加大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供應,保障老百姓該改善住房的能改善得起,該保障的能逐步保障到位,這才是調控的目的。(成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