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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龍:公車改革不能“新瓶裝舊酒”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9日 10: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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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一個部門的“一把手”要固定用車,誰來監督?按現在的實情,杜絕諸如縣委書記、縣長等幹部配專車,到最後恐怕又會面臨著執行打折扣的尷尬。這樣的公車改革就只是“新瓶裝舊酒”而已。

  全國政協委員、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原副書記李宏日前透露,近期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分別針對省部級和省部級以下單位作出規定:省部級官員提升職務後,也不能換車,“車隨人走”;省部級以下單位車輛不固定到人。

  2003年,全國政協委員關於公車改革的提案引發熱議,由此出現2004年前後的全國性公車改革高峰。然而,此後各地公車改革相繼擱淺,陷入沉寂。現在公車改革再次進入公眾視野,自然引起關注。

  平心而論,倘若真能落實到位,此次車改無疑令人期待。首先是拿省部級官員公車開刀,這種自上而下式的“革命”往往更能起到&&表率作用,因而也更具有徹底性。但事實上公眾最關心的並不是省部級官員配車,畢竟這只是個小數目。那些省部級以下官員的配車才更值得關注。“過去副省長以上才有專車,現在股長屁股後面都在冒煙”,此次車改的“亮點”即是對此專門作出規定——省部級以下單位車輛不能固定到人。

  車輛不能固定到人,言下之意就是不能專車專用。眼下很多縣鄉一級幹部都配備專車,專車太過氾濫。曾經有媒體報道説,湖北江漢平原的一個市,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中有13人的職位有變動,其中有9人換了新車。新官不坐舊“轎”,換位必須換車,已成了官場的“潛規則”。如今公車改革“一刀切”地規定省部級以下官員不得配專車,看起來力度是非常之大,讓人很有“動真格”之感。

  不過,即便是如此嚴厲的“新規”,細查起來,方知只不過是再次重申舊有的規定而已。1994年的《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以及後來的補充規定中就有明確表述,“省部級幹部按一人一輛配備專車,副部長級及以下幹部一律不配備專車”。這意味著除了正部、省級以上幹部外,連副部、副省級幹部都沒有資格享受“一人一車”的專車待遇,廳局級幹部從來就沒有過配備專車的資格,更何況廳局級以下的幹部?

  然而,為何17年前的規定現在卻被列入新一輪車改的內容?很顯然,這表明之前的規定並沒有起到效果。那麼,公眾的疑問隨之而來,既然17年前的規定沒能遏制住省部級以下官員私配專車的權利,現在又有什麼理由讓公眾相信,這一次車改就一定能杜絕省部級以下官員違規配專車的現象?

  強調省部級以下單位車輛固定到人固然沒錯,在實際執行中,有很多單位確實沒有固定到人。但稍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假如一個部門的“一把手”要固定用車,誰來監督?靠紀檢部門不現實,全國省部級以下單位實在太多了;靠群眾監督?似乎可行性也不大。退一步説,按現在的實情,杜絕諸如縣委書記、縣長等幹部配專車,到最後恐怕又會面臨著執行打折扣的尷尬。這樣的公車改革就只是“新瓶裝舊酒”而已。

  車改嚴控官員專車很重要,但在當前監督不到位、配套制度不完善、問責不夠狠的前提下,“一刀切”地禁止省部級以下官員用車難免不受外界質疑。倒是有些地方的車改給我們提供了一些借鑒,比如説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的“葉氏車改”,再如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常務副市長吉林透露的“3月底後,將公開北京市公務用車數量”。摸清公車家底,回歸公用,也許更來得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