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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安:縮小收入分配差距須破四大障礙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7日 09: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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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家寶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已成為當前影響改革和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為此,要努力實現“兩個同步”,即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産率提高同步,加快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事實上,面對收入分配差距越來越大的現實,必須從産生收入分配差距的根源入手,掃除各種制度性的障礙,才能儘快遏制收入分配差距繼續擴大的趨勢,真正提高全體人民的幸福指數。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的收入分配從過去的平均主義迅速走上了收入分配差距逐漸拉大的道路。目前,中國的基尼系數已經超過了0.45,已超過收入分配警戒線。如今,收入分配差距過大已成為阻礙經濟社會繼續快速穩定發展、進一步改善民生工作的最主要障礙。

  要想儘快縮小收入分配差距,首先要分析産生差距的原因。從我國的情況來看,導致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原因有很多,但歸納起來,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在我國的收入分配差距中,城鄉差距是最重要的表現之一。根據有關學者的測算,城鄉差距可以解釋當前收入分配差距的差不多一半。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1978年,城鄉收入差距為2.6倍,到2010年擴大到3.23倍,如果加上城鎮居民的福利補貼,差距可能更大。

  二是不平衡的教育制度。教育是形成人力資本最重要的因素,而人力資本又是勞動者個人收入水平的決定性因素之一。一般來説,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其生産能力和市場配置能力就越強,收入水平也就越高。但在我國,教育資源的分配卻十分不合理,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甚至城市內部,教育投入、師資配備等方面都有著巨大的差異。

  三是不公平的市場競爭制度。在我國,國有壟斷企業佔據最重要的社會經濟資源,在市場競爭中處於絕對的優勢,因此大多能獲得高額的壟斷利潤。在監督機制缺失、內部人控制的情況下,壟斷企業員工工資福利待遇居高不下。根據統計,目前壟斷部門如金融、電力、通訊等部門的工資普遍要比非壟斷部門高出2-5倍。

  四是不完善的監督管理制度。在我國的收入分配體制中,灰色收入一直是民眾最為反感的現象之一。但由於監督管理制度的缺陷,致使灰色收入規模龐大,並已成為擴大收入分配差距的一股重要力量。正因為如此,去年8月份,國家統計局才連發署名文章和學者王小魯就灰色收入是否高達5.4萬億元辯論。不論具體數額到底是否準確,灰色收入的存在本身説明國民收入分配已嚴重扭曲。而其來源主要是圍繞權力對公共資金和公共資源的分配而産生的腐敗、尋租、侵佔公共資金和他人收入、聚斂財富等行為。

  因此,要解決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問題,必須從掃除制度性障礙入手,儘快形成公平合理的制度環境。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對這些制度層面的改革均有論述。具體措施包括:首先必須打破分割的、歧視性的戶籍制度界限,消除居民之間的身份差別,為彌補城鄉收入差距創造條件;其次要均衡教育資源,讓全體居民都有公平受教育的權利,不應讓一部分弱勢群體輸在“起跑線”上;再次要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打破壟斷格局,採取多種措施抑制壟斷企業收入增長過快的勢頭;最後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堅決阻止形形色色的不合法的灰色收入氾濫。只有如此,才能儘快縮小收入差距,而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目標才能順利實現。

(李長安 原題:縮小收入分配差距須突破四大制度性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