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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快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趨勢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6日 05: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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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調整收入分配切實保障改善民生 加快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社保體系

  報告九段話強調收入分配調整

  本報北京訊 (記者柳建雲、王飛、陳翔、趙琳琳、楊進)“我們要持之以恒,努力讓全體人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住有所居。”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院長盧鋒昨日接受本報採訪,在解讀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時認為,報告中的上述措辭最能反映民眾心願,也是中國解決民生幸福問題的重要方向。

  其中收入分配改革章節,政府工作報告通篇用了九段話的大篇幅進行了強調,盧鋒對此評價説,收入分配改革需要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方面是通過深化改革實現,另一方面則注重解決市場經濟本身的問題。

  盧鋒表示,報告提到的“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合理調整稅率結構”,這種減稅手段能夠很快見效,改善民眾難題,特別是中低收入者的負擔,值得提倡,也屬於市場改革的舉措。

  政府工作報告還提到“加強對收入過高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嚴格規範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管理。”盧鋒認為,這主要是基於收入公平的考慮,當前國企不少處於壟斷行業領域,國企經營狀況利潤與稀缺資源價格變化挂鉤,跟著業績漲工資存在合理性問題。但他同時表示,現在收入分配不完全是市場的結果,還有待進一步深化改革完成。

  盧鋒指出,金融改革、壟斷行業改革、土地改革實質上都與收入分配有相關性,因此,收入分配繞不開體制問題的解決,從長遠看,上述改革也有利於提高效率,推動中國經濟後勁,最終利於調節收入分配。

  對於報告提到的“穩步提高最低工資”,盧鋒認為,最低工資制,只能管一條底線,不同工資水平無法依靠行政命令實現,因此,更重要要關注宏觀問題——管好貨幣,控制通脹,通脹、貨幣不穩定也會帶來勞動力市場衝擊。

  未來廣東最低工資仍有上漲空間

  本報訊 (記者何穎思)今年工作報告中明確列出了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係的重點措施。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昨日指出,三項重點措施可以歸結為六個字三個關鍵詞:“保低、限高、規範”。“這次報告體現重點和著力點更多在於保低,穩步提高職工最低工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保低,提高個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也是保低”。

  其實今年伊始,北京、重慶、江蘇等省市都陸續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一些省份的提高幅度甚至達到25%~30%。3月1日,廣東省也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廣州市最低工資提高到1300元/月,漲幅達18.2%,佛山、東莞等第二類標準提高幅度更是達到了19.6%。

  廣東勞動學會副會長、華南農大經濟管理學院教授羅明忠指出,在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步伐上,今年3月份全國各省份的反應都比較快,這是基於去年下半年物價上漲速度比較快、經濟復蘇比較快的因素而作出的調整。“根據《最低工資法》,最低工資標準至少兩年調整一次,而經濟危機時期國家曾暫停調整最低工資,去年開始一年一調,這是有對金融危機時期暫停補償的考慮在裏面。”羅明忠説道。

  羅明忠指出,對於提高低收入勞動者工資收入來説,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但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是一把“雙刃劍”,提高過快也會影響企業的健康發展,羅明忠認為,最低工資為平均工資的40%~60%的幅度比較合適,“我認為廣東省這兩年的調整幅度是比較恰當的。”他認為,未來廣東省最低工資依然有上漲的空間,不過要從經濟發展、物價上漲水平來判斷上漲幅度。

  個稅被寄最高希望

  本報訊 (記者何穎思)在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上,今年的報告明確提出提高個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合理調整稅率結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指出,提高費用扣除標準和調整稅率結構在最近已經討論得非常多,雖然國務院原則性通過了個稅改革方案,但還需有關部門進一步修改,預期會在今年上半年出臺。

  個稅改革被很多人認為是調節收入分配的“突破口”,不過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如此具體、明晰地提出個人所得稅的調整,並作為“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的首要手段,在近年來是第一次。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指出,收入分配調節手段,一般可以初次分配、再分配和救助三方面入手,初次分配方面主要要解決工薪階層工資問題,再分配方面則是通過稅收手段和社會救助(比如轉移支付)實現,而其中稅收作用不可低估,“可以説,個稅改革是寄予希望最高的手段。”

  中國社科院財稅研究室副主任楊志勇也指出,個稅調整是一個“很現實的舉措”,有利於發展真正的中産階層。

  對於過高收入的調節,劉尚希強調,不能為了縮短收入差距而把所有高收入都限制,而是限制不合理的過高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