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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睿鶇:“賣地”收入填補社保基金不靠譜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2日 09: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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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某市在發展規劃中提及,“促進社保基金可持續發展,探索建立國資、財政和土地收益等多元投入的社保籌資機制”。這意味著土地收益將作為“增量”投入社保之中。筆者認為,這種做法不僅不符合土地出讓金使用原則,也有可能進一步抬高房價,是一種不太靠譜的做法。

  眾所週知,土地作為公共資源,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讓金實質是民眾的租金收入。國家稅收遵循著“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而政府土地出讓金則應按照“取之於地、用之於農”的宗旨,政府徵地賣地的差價收益,主要用於農村建設和農民增收。除此之外,目前國家層面只允許土地出讓金收益用於保障房建設。

  更為嚴重的是,倘若把土地收益作為社保基金重要來源並建立長效機制,政府就會進一步加深對土地財政的依賴,不僅不會讓土地價格下跌,還必須保證每年的土地收益能穩步增長。這樣的話,無疑會嚴重影響國家對房價的調控。

  既然“賣地”收入填補社保基金容易“跑偏”,也不太符合我國國情,所以我覺得,有必要換個思路來給社保基金補窟窿。除現行的央企一部分股份劃轉給社保基金外,有兩條可行路徑可供選擇。首先,國家將社保基金納入預算的盤子後,應明確一個國家公共財政撥付比例。換言之,也就是在今後財政部制定下一個年度財政預算時,在公共財政支出部分,社保基金有一個固定的撥付比例。另一個可行的路徑為,大幅度提高國家在國企利潤分紅比例,直接將國企利潤的一部分用於填補社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