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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彬:誰才該對響水“謠言”負責?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4日 14: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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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淩晨,江蘇響水縣有傳言稱:化工廠毒氣洩露,馬上要爆炸,致當地萬名群眾外出逃命。在逃離過程中,由於馬路擁堵,發生多起事故,最終導致四人死亡。目前,這一案子,有了“突破性進展”——2名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另有2名違法行為人被行政拘留。(新華網2月13日)

  出了這麼嚴重的事,總得有人來負責的。誰該對響水“謠言”負責?是那幾個“謠言”的製造者嗎?又是怎樣的機制,導致一則“謠言”能讓上萬群眾,在正月裏冒雪夜奔呢?

  首先,當地群眾長期生活在重化工污染的陰影之中,恐慌心理是“謠言”的土壤。響水,這個蘇北的濱海縣城,選擇重點發展重化工業。重化工業給當地帶來了嚴重的污染危險。2007年園區內發生爆炸事故,致8人死亡。最近的一次事故就發生在兩三個月之前,去年11月23日,園區內的某化工公司發生氯氣泄漏,導致30多人中毒。可見,當地村民一直在提心吊膽地生活,有村民表示:“一聽説化工廠要爆炸,不管是不是謠言,先跑再説,保命要緊,而且大家確確實實聞到了刺鼻味道。”

  其次,所謂的“謠言”製造者,有多大罪過?按當地政府的説法,最初是一名工人,看到化工園一家企業在排放氣體,誤以為是泄漏,隨後通知其朋友稱“有泄漏快逃”,結果這個信息一步步地傳播為“化工廠要爆炸了”。如前所述,當地居民已經是驚弓之鳥,看到企業在“排放氣體”,認為那是泄漏,實屬合理判斷。

  然而,他們被追究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的罪名。從罪名就可以看出,這是一項“故意犯罪”,而不是過失犯罪,只有當事人惡意製造謠言,造成嚴重結果,才構成犯罪。而事實是,在個時常發生化學泄漏的地方,看到“氣體排放”,很正常地認為那是化學泄漏,並非故意製造謠言,不應構成犯罪。

  更耐人深思的是,儘管當地政府堅決否認有泄漏事故,但很多村民還是向記者表示,當時他們“明明都聞到了不同尋常的味道”,難道要追究所有這些村民製造“謠言”的責任嗎?這種“集體癔症”,是拜誰所賜?為何當地政府對長期存在的污染、泄漏問題視若無睹,卻把板子打到不可能隨身攜帶儀器的村民身上?

  再次,當地政府未能及時應對,導致謠言走在了真相前頭。據報道,2月9日晚上11時,不少村民就在傳化工園“又”發生氯氣泄漏(為什麼説“又”?),已經開始引發大逃亡,而且當地卻連110的報警都打不通。直到第二天早上6點,當地政府才通過手機短信、網站等手段向社會辟謠。也就是説在長達六七個小時裏,當地都沒能及時應對“謠言”。既然,當地選擇大力發展重化工業;既然,之前已經發生過多次泄漏事故,那麼,政府就應該有必要的預案,“謠言”飛了六七個小時,上萬村民逃難,四人死亡,這是誰的責任?

  “狼來了”的故事,誰都知道。但如果政府放著滿山的狼不管,讓所有的羊都生活得提心吊膽,難免會一時看錯;此時再站出來,大吼一聲:“你這個騙子”,未免滑稽。誰該對響水“謠言”負責?誰又該對當地村民長期生活在恐慌之中負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