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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軒:塵肺病為何總也消除不了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8日 13: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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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吳齊榮和妻子進入上海正寶公司工作。2005年,他們要離廠時決定做塵肺檢查,但廠方百般阻撓,終於,吳被確診為“混合塵肺壹期”。之後,勞動部門做出工傷認定,他們卻發現老闆沒交社保。他們打官司,官司贏了,但廠子倒閉,老闆失蹤了。(1月25日《新聞晚報》)

  塵肺病是怎麼煉成的?

  《職業病防治法》裏有相當嚴密的制度,比如用人單位有國家目錄裏所列導致職業病的生産工藝,要向衛生部門申報,接受監督;要向勞動者明示,並專門培訓;其中第32條還明確規定:單位應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承擔所有費用。但是,吳氏夫婦從未做過職業病檢查。

  職業病鑒定程序的“死循環”問題,依然是維權者的障礙。按規定,做職業病鑒定,需要由用人單位出具證明,但單位為了規避責任,往往會故意刁難。這樣的制度等於讓單位“自證其罪”,此前的“開胸驗肺”事件中,張海超用悲壯的行動,控訴了職業病鑒定的弊端所在。這種程序的受害者何止一兩人?該徹底改改了。

  社會、醫療保障的缺失,嚴重威脅勞動者的職業安全。吳齊榮被認定為工傷,卻發現單位未給他交社保。社保交納、歸集的漏洞,使勞動者面臨“病無所依”的困局。2008年施行的《勞動合同法》已對單位不交社保做出懲罰性規定,但2005年已退職的吳齊榮沒享受到這個制度。

  塵肺不應屬於我們這個時代。但是,為什麼這種病就消除不了?恐怕不在疾病本身,而是相關制度保障和制度的執行者們有病,而且是頑疾。

□徐明軒(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