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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紅漫:溫州新政邁出房價問責一小步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4日 14: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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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溫州政府新行政考核辦法為落實房産調控開了個好頭,但同時,這一政策的緩步改進也足以表明,期望房價回歸合理水平距離公眾的生活還很遙遠。面對國內一線城市近30倍的驚人房價收入比水平,公眾需要的不僅僅是行政考核指標的初步改進,更應直接把房價調控績效作為行政部門一票否決的標準,否則難言房産市場的實質性轉變。

  1月20日,溫州市委、市政府發佈新的行政業績考核辦法,其中,房價收入比被首次列入縣(市、區)工作績效考核中。這就意味著房價上漲過快將影響官員的政績,這一舉措開了全國房産調控行政問責之先河。

  房價高低一直是公眾最關心的社會經濟問題,也是歷來政府部門行政履責的重點所在。但長期以來,公眾和上級部門始終缺乏評判行政履責績效的客觀標準,由此導致房地産調控政策流於形式的問題非常嚴重,最終讓“調控變空調”。就此而言,溫州把房價收入比納入政績考核辦法,是一項有益的嘗試。這一經驗在得到充分實踐與完善後,值得各地行政部門借鑒。

  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它是反映居民能否買得起房子的主要指標,也是國際上衡量房産泡沫的慣用標準。根據溫州相關考核辦法,下轄各區縣首先必須保證房價收入比絕對值下降,否則得分為零;之後再根據各區縣間房價收入比相對降低幅度,來確定最終的分值。而房價收入比如果能降到12倍以下,則直接拿到滿分。

  從具體的制度設計觀察,較為清楚地表明了調控部門的政策指向,即房價收入比的絕對值要逐步降低,最終以降低到12倍為目標。政策目標方向清晰無誤應該得到褒揚,但溫州的改革距離公眾的現實房價期待仍遠之又遠。

  首先,該子項目考核指標總額不過5分,而該市全部四大項目考核總分高達115分。房價收入比在政績考核中所佔實際分量有限。因此,就其實際倒逼市場的功效而言,更多的具有象徵意義,很難期望房産調控就此出現歷史性的新突破。更為重要的是,去年7月,浙江省房地産業協會和浙江大學房地産研究中心對全省地級市的“房價收入比”統計結果顯示,溫州是該省最高的城市,達到27.8倍。以此推算,如果溫州平均房價收入比要達到最終12倍的政策目標,則意味著或者家庭收入水平提高2.3倍,或者房價暴跌57%。顯然,這兩項市場變化對溫州區縣政府而言,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而眾所週知的是,海外市場一般以4-6倍作為房價收入比的合理水平,如果12倍都不可能,那麼要想國內市場壓力能夠與國外比肩,則宛若天方夜譚了。

  由此可見,儘管溫州政府新行政考核辦法為落實房産調控開了個好頭,但同時,這一政策的緩步改進也足以表明,期望房價回歸合理水平距離公眾的生活還很遙遠。即便溫州邁出了改革第一步,對於全國而言,甚至萬里長征都還沒有開始。

  我認為,如果説亂世要用重典,那麼亂“市”同樣也需用重典。面對國內一線城市近30倍的驚人房價收入比水平,公眾需要的不僅僅是行政考核指標的初步改進,更應直接把房價調控績效作為行政部門一票否決的標準,否則難言房産市場的實質性轉變,房價回歸也只能是一場鏡花雪月了。(馬紅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