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喬豆禾:經適房不是權力的“特供品”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7日 11: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繼去年12月陜西山陽縣被爆經適房申請者九成是公職人員後,今年1月13日,福建省上杭縣的經適房申購者中87%來自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引發網民強烈關注。(《京華時報》1月15日)

  上杭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相關人員回應稱,公示名單都是經過初步核實且符合條件的,公示出來就是為了公平公正地接受百姓監督。可是,公示名單中絕大多數都是公職人員,難道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已經成為當今社會最迫切需要經適房、最弱勢的群體了嗎?顯然,一份公示名單中近九成的人為公職人員,只能説這份名單本身就是為這些公職人員量身定做的。

  現實生活中,確實不能排除有些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是“清貧”人士,家庭整體收入不多,也有資格申請經適房。但由於沒有官員財産公開申報等制度,單憑他們自己為謀求經適房而申報的收入水平,公眾自然很難信服。更何況,有些身為政府工作人員的申請者申報的家庭收入甚至低於當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資水平。這種公職人員為謀取經適房而不惜弄虛作假的行為,不僅擾亂了正常的經適房分配秩序,而且會嚴重損害公職人員的公信力。

  退一步講,就算有些公職人員確實符合經適房申請條件,他們佔據了公示名單中絕大多數,也有悖于公職人員為民服務的職業操守。因為,利用自己的職權地位搞“近水樓臺先得月”,這本質上就是一種特權行為。

  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經適房,絕不應成為只有公職人員才能先享先得的“特供品”,更不應成為公職人員以權謀私獲取的額外福利。(喬豆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