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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江濤:從美國“檸檬水女孩”到為小販立法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0日 09: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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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印度小攤販告贏政府,最高法院判決小販“誠實經營的權利不可侵犯”,贏得輿論一片叫好,而在美國舊金山,最近也出臺了保障小販經營權的法規,舊金山市議員説,小販的存在,更能反映這個國際化大都市“充滿魅力和發展機遇。”而在美國其他城市,也活躍著許多維護小販合法權益的民間組織。在一些發展中國家,城市小攤販往往很不受城市管理者的歡迎,但在美國舊金山,他們卻被視為城市活力的象徵。(1月09日新京報)

  又見美國人善待小販,雖是異國,卻在這個異常寒冷的冬天同樣給人以溫暖。就在去年8月間,“檸檬水女孩”的故事在美國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一位7歲女孩在集市上賣檸檬水因為沒有衛生執照,被管理人員驅逐。在輿論壓力下,當地官員親自向這名女孩的母親道歉,並要求衛生管理機構在執行相關法律時倍加謹慎,鼓勵公民當小販的謀生之道。雖然這兩件事發生在美國的不同城市,似乎沒有直接的聯絡,但是透過它們,卻可以看出在美國善待小販並非與生俱來,也是通過一番利益博弈才推動“良法”的出爐。

  在美國,要成為一名合法的街頭商販需要獲得普通執照和專門執照,這些執照的發放有諸多限制。如紐約市2008年就規定,城市裏只允許發放1000張“綠色手推車”執照,獲得這一執照的費用不菲。據統計,紐約市目前有超過1萬名街頭小販,他們為了生計而努力掙扎、經營著小生意。近年來,由於管理越來越嚴格,小販的日子很不好過。“街頭小販組織”成為他們自我維權的一支力量,該組織為保障街頭小販的權益而長期發動各種倡議與活動。2010年底,他們發起呼籲紐約市降低對小販們的罰款,促使議員提出兩項法案,要求將罰款降低到2005年以前的水平。他們還在“街頭小販組織”網站專門開闢了“降低罰款”主頁,以爭取更多的支持者,為小販的權益鼓與呼。相比之下,舊金山能夠通過簡化流動攤販管理的法案,已經走在了前頭。舊金山市為小販立法,不僅將管理小販的責任從警方轉移到公用事業局,開放了不少過去不允許擺攤的街區,而且小販更容易獲得合法執照,降低“入行成本”。更值得關注的是,城市管理者已認識到小販對於城市的重要性,將其視作城市活力的象徵。

  販夫走卒,引車賣漿,自古有之,再發達的國際大都市也能看到小販的身影。然而,在我國,城管和流動攤販的“貓鼠遊戲”,特別是某些城管人員對小販暴力執法引發惡性事件,成為近年來廣為社會詬病的現象。儘管“小販謀生權高於市容整潔權”與“請把小販合法化”等聲音一直不絕於耳,一些地方相繼出臺了有條件解禁的政策,也有個別城市建立中間機構“攤販公司”,既管理和協調流動攤販,又代表小販跟城管對話,但這些都只是嘗試,有的曇花一現,在幸福城市、宜居城市等評價體系中幾乎看不到相關小販的指標。在城管“全武行”與若干拿捏著證照執法部門的“圍追堵截”之下,小販們想要在城市擁有立錐之地仍然心有餘悸,不得不東躲西藏。善待小販,需要城市管理者以人為本的善政,需要在建設公民社會推進中小販自治組織的參與,更需要從制度本源上關注與支持的良法。對此,舊金山為小販立法之舉值得我國的一些城市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