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治理霧霾是一堂民主討論課

2013年11月16日 14:03

10月22日,美國媒體《赫芬頓郵報》刊載的一組中國霧霾圖片顯示,霧鎖中國都市。這組圖片讓美國網友直觀地感受到了重洋之外的空氣污染。一名外國網友寫道:“最讓我震驚的是,人們戴上口罩去對抗污染,而不是去堅持要求更乾淨的空氣。他們真的戴上了口罩!”

過去讀鬱達夫的《故都的秋》,並沒有留下什麼印象。可如今在空氣污染指數爆表的北京大街上走過後,反而會珍惜曾經的無雲藍天、發黃銀杏、天氣預報裏“空氣質量”一欄中綠色的“優”字。霧霾讓人熱愛生活,但這絕不是霧霾帶來的“好處”。要知道,我有多喜愛清朗的天氣,就有多痛恨滿天的污染。

如果“痛恨”可以幻化成一種驅散霧霾的力量,想必中國每一座城市的空氣都會變得清新。事實是,霧霾這只不是一天長成的大怪物,也不可能一天之內死去。當我們討論如何趕走它的時候,我們自己也要惡補一堂民主課。

戴著口罩也可以要求更乾淨的空氣

沒有能單槍匹馬鬥敗風車的堂吉訶德,沒有靠呼吸就能凈化大氣層的人肉吸塵器。我就是“戴上口罩去對抗污染”的一員。就像屈原寫的“安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那樣,我無法掌控外面的空氣質量,卻可以首先防禦好口鼻前的方寸空間。這是我們為了不吸入骯髒的空氣所能做出的最容易的改變。

保護自己的健康,什麼時候行動都不算早;表達自己的訴求,什麼時候也都不算晚。當霧霾問題日日生成的時候,我們並沒有及時意識到它會多麼嚴重,但現在到了必須亡羊補牢的時候。一個國家即使人人富足,卻讓國民帶起厚實的口罩才能上街,這樣的景象誰都知道不是成就,而是發展之後留下的遺憾。

人們不必為戴上了口罩而感到愧疚,口罩本身就代表了一種對待霧霾問題的態度。此外,口罩沒有阻斷我們的聲音表達,戴上口罩的我們依然在關注、討論霧霾。我們也可以選擇更環保的生活方式。這些都是我們在“要求更乾淨的空氣”所作出的努力。政府已經聽到了民眾的聲音和訴求,關注到了經濟發展之後在環境方面留下的遺憾,並願意為現狀做出改變。

誰都堅信污濁的空氣不可能讓人永遠地呼吸下去。

誰該為霧霾買單?

“誰污染誰治理”,這個邏輯背後是利益和責任的對等。污染者的存在,意味著他們從“污染”行為中獲取了利益。經濟學中用“搭便車”來形容污染企業的這種行為。但我們的現狀是,企業在獲利的過程中,為公眾帶來了有害的副産品,本應由生産者自行承擔的污染成本,現在卻轉嫁給了全社會。消費者為自己購買的商品支付所有成本,這是天經地義的,可是非消費者要為自己沒有購買的産品付出代價,這表明我們的某些東西失靈了。

年初霧霾襲來時,就有研究發現,“空氣重度污染城市”、“重工業城市”、“大中型城市”這三個概念的內容,存在高度重合。我們一直聽到一種説法:中國當前的污染問題來源於經濟的粗放式發展。如果我們接受這樣的説法,就意味著我們認同經濟發展與環境污染之間存在必然的聯絡。

在這樣的前提下討論“誰污染誰治理”的問題,會讓人感覺芒刺在背:在中國的經濟發展過程中,每個人都多多少少從中受益,這只霧霾怪物的成長過程中,每個人也都是“幫兇”——我們不止親身參與到了污染環境的隊伍之中,甚至“讓我們過上好的生活”成了污染環境行為的巨大動力。

前面這番話,之所以看起來有道理,是因為它進行了合理的定性分析;但是它實際上沒道理,是因為少了定量計算。

空氣污染是一種“結果公平”的公害:把人們一起扔到一條霧霾瀰漫的馬路上,大家吸入的污濁空氣是一樣的,同身份、地位、財富無關。可這並不公平。如果一個商人憑藉重污染企業財源廣進、一個官員憑藉高耗能産業仕途亨通,這些人從經濟發展過程中最終獲得了比普通人好的生活水平,他們吸入的污染空氣按理講應該比其他人的濃度更高。

或者我們換一種思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當我們需要治理霧霾時,這些既得利益者應該做出更多的努力。當然,這是一個排除了其他干擾因素的理想情況。在現實中,一個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的上馬,可能還會伴隨著繞過流程、忽視民意的現象存在。這樣的不合規行為讓社會支付了比污染更高的成本。如果在發展的一開始就請入民眾出謀劃策,討論得足夠充分,我們未必一定選擇這套“先污染後治理”的方案。但歷史無法假設,我們還是得聚焦眼前。

動手治理霧霾的一個前提,就是分清責任大小,不搞AA制。在“先富起來”的盛宴中吃得多、拿得多,還留下了一地雞毛的人,也該彎腰掃掃地了。

為了空氣,我們有多少選擇?

強制關停重污染企業,是治理污染的一種手段。換句話説,它是一種依靠政府的強制力來解決問題的方式。不過,在追求空氣清新的道路上,我們還有其他方式可以選。

比如,很多大城市都在完善自己的軌道交通系統,不僅如此,傳統的地面交通方式也得到了拓展——增加公交線路和車次,開闢公交專用通道,試水定制公交,設置公用自行車站……通過豐富公共設施來引導民眾改變生活方式,同樣是政府行為,不過其路徑更為溫和,也更有延展性。

此外,既然産生污染的部分原因來自市場失靈,用經濟手段來進行調節也是可以選擇的手段。不過,一些消費者希望重污染企業為高污染産品買單,又不希望這筆買單的開銷傳導到自己的支出中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所有企業繳納的稅費最終都會體現在商品的價格中,可是市場手段的意義就在於消費者有自主選擇的權利——如果重污染産品含稅價格過高,那麼消費者完全可以不選擇這個商品,而選擇其他替代品。這一點在汽車行業已經體現得比較明顯。如果消費者“執意”購置大排量的汽車,那麼按照規定,他就要為自己不環保的消費行為支付更高的成本,並且由這部分成本來彌補社會整體的環境損失。在這個政策的另一面,那些選擇環保動力汽車的消費者,反而可以獲得來自政府的補貼。

“調控”二字,簡單來解讀,就是政府用調節的手段最終實現控制市場的目的。環保産品往往包含更高的開發成本,不過在稅費和補貼的一進一齣之間,最終的價格差距被降低,消費者在理性選擇時便養成了政府所希望他們養成的合理消費觀念。

讓法律説話也是實現治理目的的一個重要辦法。重視法律即是重視社會契約精神,把所有人都規範到一個框架下來討論社會問題。在法治社會中,任何一家企業都需要按照規定的標準列出自己生産的副産品,大家在合規的前提下來觀察當前施行的法律到底能不能保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如果污染依然嚴重,那麼就可以民主地將法律的標準修改得更嚴苛一些,進行下一輪的觀察。

如果立法、執法的流程能夠得到合理保障,法律不僅不會顯得冷冰冰,反而能夠成為民意的集中體現。法律的冰冷只針對那些違反它的人。高污染企業可以放棄生産,也可以將排污成本轉移到商品價格中,交給市場去決定其産品的生死前景——企業唯獨不可以一面違背法律,一面賺取超額利潤。生活中,我們常常會聽到類似的抱怨:“如果把XX的人都拉出去槍斃,就絕不會有人敢再XX了!”這句話裏的“XX”,填充的是各種不文明行為,比如“隨地吐痰”。這樣的表述雖然“反人類”,卻體現了一個最基本的法律觀:當非法成本足夠高時,就可以約束違法行為。

前面提到的這些舉措,無論直接還是間接,無論嚴格還是寬鬆,其行為主體都是政府。在政府之外,我們也應該相信民間有足夠高的自我監督能力和自我調節能力。如果環保類的公益機構可以得到政策的支持,也可以肩負起對污染行為實現監管並加以校正的能力。政府的職能有限,尤其在我們需要建設一個“小”政府、服務型政府的時候,我們應該意識到,社會的潛力是無窮的。這也是為什麼一些學者號召我們要“重新發現社會”。

“疾在腠理,湯熨之所及也;在肌膚,針石之所及也;在腸胃,火齊之所及也。”《扁鵲見蔡桓公》告訴我們,病得越久,痛得越深,治起來也越難。治理霧霾非一日之功,無論對於民眾還是政府,現在動動腦清清肺,總比拖下去傷筋動骨要好。

1

302 Found

302 Found


CCTV_WebServer
860010-11020101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