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車馬費,媒體的又一個複雜故事

2013年11月04日 21:21

在進入媒體行業之前,我並不知道世界上還有“車馬費”這回事。

臨畢業前,工作大致有了眉目的時候,一位師姐跟我説:“你要是做了媒體,回來報道我們的學術會議,我給你報銷車馬費。”我驚了一下,問:“學術會議也有車馬費嗎?”在我看來,學術是與利益彼此不相挂鉤的,尤其師姐的導師還是一名潛心學術的學者。如果學術研討會都需要給記者紅包,那科研經費顯然是“沒花在刀刃上”。

師姐聽了我的問題,神秘地笑了一下説:“都要包的呀,有時候稿子都是我們寫好的通稿給到記者手裏。”跑新聞在“車馬費”的挾持下成了一個輕省的行當。同那些遭唾罵的壟斷企業一樣,媒體記者能夠源源不斷地收到“車馬費”,也是因為手下掌握了“壟斷資源”。

後來我知道,早在幾年前,一些媒體中經常“跑口”的記者,每月就能拿到幾千塊錢的車馬費。這些工資外收入幾乎成了“固定收入”的一個組成部分。一些看似是金光萬丈的媒體利用影響力,對自家從業者進行了利益兌現。不過,這恰恰反映出了媒體的一種頹勢。

有媒體人這樣評價一些記者的報道:拿人錢做正面報道是不要臉,拿人錢做負面報道是不要命。來自行業內部的這句評價是一句自嘲,因為收車馬費後幫忙發通稿的行為顯然就屬於“不要臉”的範疇。但在一些媒體人看來,這是長時間形成的一種“合理”。

一個事例可以證明車馬費正在扮演怎樣一種“擰巴”的角色。11月4日,受到《新快報》事件影響,農夫山泉對《京華時報》展開了“反擊”,進京舉報該報針對農夫山泉的報道具有“明顯的預謀和組織性質”,是“輿論暴力”。

在事件發酵階段,農夫山泉方面就指出,《京華時報》報道中引述的機構“北京市桶裝水協會”同競爭對手有絲絲聯絡。不過,5月6日,農夫山泉舉辦新聞發佈會回應《京華時報》的指責時,還是按照慣例給到場人士發了車馬費。一名以自媒體身份參加的名人在微博上譴責了這樣的行為。500元,在京城是給媒體車馬費的“起步價”。

《新快報》事件之後,財新傳媒總發行人兼總編輯胡舒立的一篇《新聞尋租不可恕》,引發了第二輪爭議。贊同者認為,這是“舒立觀察”中最好的一篇;反對者認為,胡舒立用一個“真理”作為幌子,避重就輕,跳躍論證。《新快報》事件處理結果的一個意義,就在於有關部門通過司法實踐,向媒體圈投下一顆震撼彈,強調媒體公器應該與尋租行為完全絕緣。在這個過程中,向上要空間是必要的,向下要自律也是必要的。

誠然,對於一些記者來説,車馬費的存在,幫助他們實現了“收入倍增計劃”,甚至每月的車馬費收入可以比肩或超過從單位領取的工資,但這也侵蝕了他們的尊嚴。對於媒體單位來説,讓自家員工這麼“不要臉”才能收入翻倍,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

如果媒體足夠有影響力、足夠市場化,自然會有良好的商業運作保證員工的收入,而不是對車馬費這種“亞尋租”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換一個角度來説,一場活動的舉辦方既然已經準備出了車馬費的預算,那麼這筆錢完全可以通過更合理的途徑流轉到新聞人的手上。

全球性的“媒體寒冬”喊了這麼多年,傳統媒體的盈利能力節節敗退,卻也沒有聽説哪些外媒養成了收車馬費的傳統。

天,冷是冷了點,可媒體也該有站著活下去的骨氣吧。

302 Found

302 Found


CCTV_WebServer
860010-11020101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