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7期:計生部門“贊助”公安,一場涉嫌違法的利益分贓
(2014-05-20)
相關新聞:
近日,國家發改委、民政部對外發佈《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作為金融養老、以房養老的方式之一,我國將試點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盤活老人住房資源,讓老人快速獲得更好的養老服務。
老有所養,是擺在中國面前的日益嚴峻的考題。養老金的缺口、養老體系的孱弱、養老産業的短腿,都成為掣肘中國養老事業發展的重要因素。養老制度調整已是箭在弦上的事情。剛出臺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顯示,當前中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的階段,2012年底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1.94億,2020年將達到2.43億,2025年將突破3億。此前更有數據説,到2035年,我國就會成為“超級老齡社會”,每兩個勞動人口就要供養一個老人。養老要過緊日子,這已經是現實所迫的共識。
從這個意義上説,觀照養老路徑選擇,既不能斷章取義,也不能脫離國情,而應該在責權利對等的基本原則下,穩妥選擇適宜的辦法。
以房養老,也被稱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將自己的産權房抵押或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數額的養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這種方式于上世紀80年代中期由美國新澤西州勞瑞山的一家銀行創立,此後歐美、新加坡等國多有實踐,確實為健全養老産業、構建健康的養老格局起到了積極作用。
選擇以房養老來補充或健全養老體系,起碼有三個價值:一是解決養老金捉襟見肘的眼前之困,改變財産傳承觀念。政府養老與社會養老,是不可偏廢的兩個部分,包括高福利國家在內,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單靠財政投入就能把養老産業做大。鼓勵“以房養老”,有利於逆轉社會資源代際傳承的慣性,鼓勵後賦努力,體現公平博弈的精神。
二是盤活存量房資源,理論上有益於增大房屋市場的供給量,從供求關繫上對高房價形成一定的倒逼作用,順帶著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高房租等地産癥結,從消費預期上改變樓市資源賣方市場的格局。
三是調動市場機制,以商業規則完善中國社會的現代養老體系。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詹成付介紹説,目前我國現有的4萬多家社會養老機構中,公辦養老機構所佔比重超過70%,不少公辦養老機構效率低下,管理不善。養老服務業的改革,要改的首先是社會養老機構的運營主體。以房養老等形式的豐富與發展,將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提供養老服務的主體,政府角色從養老服務的直接供應方,轉變為服務購買方和監管方。
“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只是,社會制度的任何變化,總不可能一步到位。在明確以房養老優勢的同時,客觀而言,也當對其前提與要求有所體察:一方面是政策環節亟待跟進,比如銀行、保險等商業金融機構對國內房地産市場價格中長期走勢、人均預期壽命等關鍵因素的難以預測;另一方面,也要照顧到國人在房産問題上代代相傳的傳統觀念。
可見,真要推進並實施好以房養老政策,配套的制度設計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2014-05-20)
(2014-05-19)
(2014-05-19)
(2014-05-18)
(2014-05-17)
(201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