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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曉俊:治堵,交通部門權力太小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16日 09: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環球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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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社科院14日發佈的城市藍皮書顯示,中國城市上班族平均通勤時間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31.7%,比加拿大和美國高出近乎1倍。全國約2/3的城市在上下班高峰時段出現擁堵。為解決擁堵問題,上海、北京、貴陽、廣州等地學習香港、新加坡等地經驗,先後採取汽車限購政策。但僅依靠限購能治愈交通擁堵這個頑疾嗎?當前,交通擁堵正以飛快的速度在全國大中城市蔓延,儘早揪出根子上的問題,才能有更好的解決方案。筆者認為,城市的交通擁堵,不僅是因為車太多、路太少,根本原因是交通管理體制不順暢。

  諸如日本、美國、英國等多數發達國家並未實施汽車限購,但其緩解交通擁堵的努力比中國更有效一些,根本原因在於他們擁有相對更科學合理的城市交通管理體制,即“大交通”管理體制。而香港、新加坡對緩解交通擁堵的成功經驗,也並非主要依靠汽車限購,而更多地依賴發達完備的公共交通體系、科學而權威的交通規劃等一系列一體化交通政策的實施。

  一體化的交通政策需要一體化的交通行政管理體制來承載。但我國不合理的城市交通管理體製造就了三種致命的“脫節”:一是道路供給和道路需求的脫節,前者由交通部門和市政建設部門負責,後者即車牌的發放卻掌握在公安交通管理局手裏,兩者缺乏有效協調機制。二是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及停車管理與車輛供給的脫節,發牌照的不用管車是否有地方停放。三是城市道路體系和非城市道路體系的脫節,城市道路體系由市政建設部門掌控,而公路才由交通部門負責,各成一體,彼此分裂。這種脫節管理自然容易産生城市擁堵,而由於眾多部門皆有責任,容易形成相互推脫責任的情況。

  一般來説,發達完善的公共交通所提供優質高效廉價的服務,可以有效降低私人小汽車的使用量。但是在我國,交通部門並不能單獨完成這個任務。在中國絕大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被人為地切割成建設和運營管理兩塊:城市道路的建設由市政建設部門完成,公共交通運營管理由交通部門負責。道路和運輸本是水和舟的關係,需要密切配合、無縫銜接,但是現在包含地鐵線路的城市道路建設的政策、戰略、規劃、設計和建設職責掌握在發改委及市政建設部門手裏,城市之間軌道建設大權握在發改委手裏。這種制度之“堵”使得交通部門大力發展公共交通的努力成為無源之水、無米之炊。

  此外,中國的交通規劃只是城市規劃一個很小的組成部分,在城市交通的戰略擬定和規劃編制方面,交通部門的發言權少得可憐。而像日本、新加坡、美國等多數發達國家,考慮到交通作為城市血脈、經絡及骨架樞紐的作用,交通規劃與城市規劃往往是同步進行,甚至是由交通規劃引領城市規劃,以交通建設為紐帶和導向推進城市建設。總之,吸取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在制度設計上、政策制定上進一步加以完善,理順交通管理體制和職責範圍,才能更好解決城市交通擁堵問題。▲(作者是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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