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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拒絕紅包卻拒絕不了消費周克華老母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16日 09: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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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4日中午1時許,記者再次來到周克華的家裏,周母説有很長時間沒見過兒子,也記不清他最近一次回來看自己是什麼時候了。當被問到兒子回來有沒有給她帶過東西或錢時,周母搖頭:“沒,沒有給過錢。”得知周克華的死訊時,她足足怔了20秒,握扇子的手微微抖了幾下。(《華商報》8月15日)

  “握扇子的手微微抖了幾下”,但凡有善念的讀者讀到這裡也會心抖幾下吧,不是為記者捕捉到這一微妙細節而觸動,而是為如此違背新聞倫理、如此傷害周克華的年邁母親而憤怒。

  “罪不及父母,禍不及妻兒”,惡魔周克華理應為其嗜血行為付出代價,但不能因此傷害他的老母和未成年的孩子,畢竟其家人是無辜的。退一萬步説,即便周母對其子犯罪情況有所了解,也應該由警方處理——就像周克華的女友被警方調查一樣,記者卻不能殘忍地驚擾她,把她拿出來示眾,尤其是在她“始終用一把扇子遮著自己的面部”的情況下。顯然,她極不願接受採訪,也不願讓人看到她的悲慼表情,但記者依然毫不在乎,直到問得她手抖,這何其殘忍!此前,周母也流淚説過,“我養他(周克華)養到這麼大,為什麼要這樣”,“我很苦啊,這種苦,不能給外人説,只能往自己的肚子裏咽。”

  對於周克華,當前出現了兩種迷失和極端現象,一種是將其殺人越貨詩意化、英雄化,比如稱他為“爆頭哥”,網上甚至出現了《周克華列傳》,稱其“行俠義之事”、“智勇”!另一種極端是把周克華描寫成從小就是壞孩子,甚至傷及其家人,比如對其老母的過度消費。這兩種心理,當然都應擯棄。

  對熱點事件和人物,記者當然應該追逐,但不能為了搶到獨家新聞而傷害無辜的採訪對象,或者肢解新聞倫理。汶川地震後,救援人員在北川發現並開始營救兩名倖存者,可某臺記者居然對一“擋住了機位”的救援人員説:“你讓讓好不好,我們先拍。”大家説救人要緊,記者還不罷休,説:“只要五分鐘”。如此罔顧生命而追求拍攝,與其説是敬業,不如説是病態。正如有學者所稱,“有一種現場,呈現的不是專業性,而是無德、無知、利益至上。”

  再比如,深圳外來工楊武之妻被強姦,他備感屈辱,卻被記者一再要求復述事情經過,最後只能跪在地上,頭深深地埋下去,帶著哭腔乞求:“我忍受的是所有男人不能忍受的恥辱和壓力,我不願意回憶,求求你們了,出去好嗎?”而他的妻子躲在出租屋裏,向裏側臥在床上,兩手抓著床單,將臉捂得嚴嚴實實,也不被記者放過。這,是採訪還是集體偷窺?這種剝衣式採訪簡直就是二次傷害。

  記者要對所服務的媒體負責,對真相負責,更應對倫理負責,畢竟採訪之上還有人性!幾年前,河南電視臺女記者曹愛文在一次採訪落水少女的現場,不是先去採訪,而是挺身而出在120急救車到來之前為女孩做人工呼吸,但經過多次努力後,女孩最終沒有醒過來,曹愛文落淚了。消息傳出,她被稱為最美女記者,這是對她良心的褒獎,也是對她堅守新聞倫理的敬佩。

  許多時候,對記者的最大考驗不是利益誘惑,而是盲目追求獨家新聞的狂熱。許多優秀記者拒絕收買、拒絕紅包,卻拒絕不了成為獨家新聞的報道者,甚至為此傷害了新聞倫理,殊可嘆也。這是新聞倫理的悲劇,但願這樣的悲劇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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