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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警告在義烏經商危險被指炒作 褻瀆中國法律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3日 12: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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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駐華大使館21日發出建議性警告令,提醒印度商人在中國義烏經商存在“危險”。《印度教徒報》稱,此前在義烏捲入官司的兩名印度商人已經歷6個月的“法律戰”,目前由於同當地供應商爭端升級,兩人再次受到新的指控。中國小商品城(義烏)日用百貨商會會長樓仲平22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經濟糾紛應當讓商業運作規律自然消化,而不是通過政治化、外交介入的方式解決,“印度方面這樣處理不太妥當”。

  據《印度斯坦時報》21日報道,新的建議性警告令稱:(如果發生糾紛),(印度商人的)活動自由可能被剝奪,如果涉及法庭爭端,他們可能需要停留更長時間,因此需要大量資金用於食宿。另外,(被起訴者)可能會在脅迫之下簽署文件。在法庭上,此類文件可能被當做證據起到不利影響。警告令還提醒去義烏做生意的商人交給印度駐上海領事館詳細聯絡資料,包括電話號碼、近親及朋友的聯絡方式,“必須時刻保持聯絡”。

  報道稱,自去年12月以來就捲入官司的兩名印度商人拉希賈和阿加瓦爾正在浙江當地一家法院面臨兩起新的訴訟,中國供應商要求兩人交還1000萬元人民幣欠款。這兩名印度人雖然受雇于一家也門人開辦的貿易公司,但也門老闆已經逃跑,欠款卻未交。中方認為兩名印度人有還款責任,而且這兩人已經簽署相關文件。不過,這兩名印度商人在上月的聽審中爭辯稱,他們只是公司僱員,沒有義務還錢。他們還聲稱,相關文件是在被中方供應商扣留期間“被迫”簽署的。

  一名印度官員表示,再度發出建議性警告令是因為大使館對當局處理案件的方式“很失望”。根據中方法院的傳喚計劃,兩名印度商人需要在6月27日之前再次出庭接受審問。《印度教徒報》説,中國當局目前不允許兩名印度商人離開,他們現住在上海的一家酒店,資金十分緊張,日常開銷依靠大使館接濟。拉希賈在接受印媒採訪時説:“我們已經沒錢了,連律師都在説我們應該去街上乞討。”

  義烏當地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22日對《環球時報》説,該案已在金華中級人民法院通過二審,一切都在法律判決的程序進程中。幾個月來,沒有任何義烏經營商戶對此有異議,也沒有印度商人在義烏鬧事。去年年底印度商人欠債引發的爭議,在義烏當地幾乎沒有人還記得。但印度駐華使館、印度媒體卻還在惡意炒作此事,事實上是不負責任的,也是對中國法律程序的褻瀆。

  這兩名印度商人的債務糾紛起源於去年12月,當時有多家印度媒體稱義烏當地人因債務糾紛綁架了印度商人。還有印媒報道稱,前往義烏為印度商人提供領事保護的印度駐上海總領館外交官因被禁止進食和服藥而昏厥。

  對於印度再次發佈警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22日表示,中方一貫依法維護包括印度公民在內的在華外國人的合法權益。印方發佈有關通告,非但無助於事情的解決,還會影響中印兩國的正常經貿往來。此前,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就對印媒的不實報道做出澄清,“中方希望印方積極教育引導印來華商貿人員遵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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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度媒體
  • 外交部發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