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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州華裔女子4年前為情人殘忍殺夫弒子獲死刑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2日 04: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錢江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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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美國《聖谷論壇報》報道,1月19日,震驚全美的加州羅蘭崗華裔女子曾玫琳殺夫弒子的慘案終於塵埃落定。當天,加州波莫納市高等法院法官羅伯特馬丁內斯以三項一級謀殺重罪,宣判曾玫琳死刑。曾玫琳律師表示將提起上訴。

  在庭審當天,現年32歲的曾玫琳身穿橘色囚衣,戴著眼鏡和手銬,在審判過程中她一直低頭盯著身前的桌面。在聽到法官的宣判之後,曾玫琳低頭啜泣,身體還因哭泣而微微抽動。

  弒子案震驚美國

  審判持續4年

  2007年,華裔女子曾玫琳為了情人而殘忍殺害自己丈夫和兩名年幼兒子一案震驚美國,法庭對其的審判也歷時多年。

  2010年,陪審團曾指控曾玫琳三項一級謀殺罪和一項偽證罪。但當時,陪審團在量刑問題上出現爭議,12人的陪審團8人同意死刑,4人反對,結果最終該案流審。

  在2011年的第二輪審判當中,新一組陪審員終於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判處被告死刑。

  法官馬丁內斯在宣判時説:“有證據明確表明,曾玫琳出於自私的原因謀殺了自己的兩個孩子。我宣佈曾玫琳被判處死刑。”他表示,曾玫琳的作案動機只是為了從家庭生活中解脫出來,同另一個男人展開一段新的生活,這種動機“自戀、自私且不成熟”。

  馬丁內斯表示,曾玫琳有很多親屬,即使她想結束當時的生活,也本可以把孩子託付給其他親人照顧,而不用採取如此殘忍的手段。而她在殺死兩個兒子之後,還“殘忍、兇殘地用武士刀殺害了自己的丈夫……在生命的最後時刻,尼爾還曾向曾玫琳求饒”。

  對於法院的判決,尼爾的母親簡威廉姆斯稱她感到欣慰,這件持續4年的案件終於畫上了句號。“這一頁翻過去了,我也輕鬆了很多。我再也無法進行另一場審判了。這個案件的影響太大了,不僅是對我、對我的家庭和對曾玫琳家庭而言,對所有牽連其中的人都是這樣。”

  律師和家人進行辯護

  遭法官反駁

  不過,曾玫琳的辯護律師湯姆奧爾索斯和海登塔卡蘇姬認為,曾玫琳不應被判處死刑。奧爾索斯指出,曾玫琳案發前並沒有預謀,整個案件是一次“突然發生的錯誤”。“沒有證據證明控方判定這幾起謀殺是有預謀的。”在殺害自己的丈夫和兒子時,曾玫琳的“精神和情緒極度混亂”。

  奧爾索斯承認曾玫琳存在外遇,但同時表示,在這起案件之前,她是個“善良、大方的女人,深愛著自己丈夫和兒子的她也很困惑苦惱”。

  曾玫琳的姐姐曾淑琳也在法庭上陳詞,請求法官判處妹妹終身監禁,而非死刑。她認為法庭的持續審判只會增加犯人家屬的痛苦,還指出判處曾玫琳死刑的做法存在“政治動機”。

  對於曾玫琳辯護律師和家人的説法,法官馬丁內斯指出,他目前擔心的是加州死刑執行的程序,認為其太過低效。同時,馬丁內斯指出,依照法律和案件實情,對曾玫琳的死刑判決絕對是公正的。在案發前兩個月,曾玫琳就開始醞釀行兇計劃,案發後也企圖掩蓋自己的罪行。她在殺害自己丈夫的時候還帶著醫用手套。 據中國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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