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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鏡頭遭偷梁換柱價差4萬 賣家稱係正常銷售技巧

發佈時間:2012年10月29日 03: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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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劉佳)前天下午,江先生花9萬多元在中關村E世界財富中心購買了一台徠卡相機和兩隻鏡頭。但後來發現,兩隻鏡頭被分別換成同品牌低配版和其他品牌同規格的鏡頭,價格相差4萬多元。商家解釋稱是正常的銷售技巧。經協商,商家同意以2.3萬元退掉兩隻鏡頭。

  >>購物被騙

  鏡頭被“偷梁換柱”

  今年8月,家住江蘇的江先生看上了一款徠卡M9-P相機,在網上搜報價時找到中關村的一家商戶,“在談好徠卡M9-P相機和徠卡35mm/1.4與90mmASPH鏡頭的價格後,決定這週末來北京買。”

  前天中午,與江先生約好的商戶位於中關村E世界財富中心寫字樓A座10層。最終,江先生以92000元的價格買走了相機和鏡頭。其中,機身31500元,兩隻鏡頭分別為25000元和31000元,還有存儲卡、三腳架等贈品。

  “到賓館後,我仔細看了一下,35mm/1.4的鏡頭好像沒有‘LEICA'的標識,後來發現並不是德國的徠卡,而是福倫達,價值只有5100元。”而江先生的另一款鏡頭也並非自己要的高配ASPH型號,只是外觀一樣的低配款。

  江先生認為,商家偷換品牌與規格。根據相關報價,他原本要買的徠卡35mm/1.4鏡頭為39000多元,而被偷換後的福倫達只有5100多元,另外一款低配鏡頭報價為21000多元,與高配版相差6000元,“兩隻鏡頭加起來,總共差4萬多元。”

  >>顧客退貨

  結賬清單消失不見

  昨天,江先生試圖與商家協商退貨。商家余經理拿出一張價格清單,堅稱從未以31000元的價格賣出徠卡35mm/1.4鏡頭,前天賣出的就是價值5100元的福倫達35mm/1.4。

  “這和他們頭天給我列的清單完全不一樣。”江先生提出要看前天結賬時的手寫清單,余經理則稱“單子不見了”。而在新出具的清單中,贈品都變成了商品,價格共計1萬多元。

  前天購物時,賣家只給江先生出具了一張“出庫單”,上面寫有貨品型號(無品牌)與數量,印章為“北京迅馳利達商貿中心”,並未開具發票和其他購物憑證。

  ■説法

  商家稱係正常技巧

  商家“北京迅馳利達商貿中心”負責人李經理承認,賣家並未提醒顧客更換了貨品規格和品牌。

  李經理解釋説,此前商家提供給江先生的報價31000元與25000元係低於市場價格的,報價低才能吸引顧客,商家怎麼能賠本呢?肯定是要在鏡頭上賺取利益的。“這只是我們的正常銷售技巧而已。”

  市場稱銷售不合規

  中關村E世界消費者投訴中心孫姓工作人員稱,按照規定,所有售出的商品都要商家開具“銷售確認憑證”,須寫明品牌、型號、價格等,“商家只給出庫單是不符合規定的。”但由於並未開具憑證,市場方只能讓買賣雙方協商。經協商,商家同意以2.3萬元退掉兩隻鏡頭。

熱詞:

  • 徠卡相機
  • 相機鏡頭
  • 價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