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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麟廬遺産案開庭 8位子女爭72副字畫3把紫砂壺

發佈時間:2012年10月19日 01: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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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是許麟廬妻子王齡文老人的95歲生日,但就在這天,她卻成為被告被家人訴至豐臺法院,要求分割許麟廬留下的72幅名人字畫和3把紫砂壺。由於兩個兒子對許麟廬自書遺囑的真實性不認可,法院將在對遺囑的字跡和形成時間鑒定後,再繼續審理此案。

  如指脅迫應舉證

  昨天上午,許麟廬8個子女和妻子王齡文,或是本人到庭,或是由代理人出庭,分坐在原被告席上。作為原告出庭的是三子許化夷、四女許娥以及許麟廬兩個過世的女兒許美、許嫦的子女,其中許化夷的代理人也同時是許美、許嫦子女的代理人,要求分割許麟廬遺留的72幅字畫和3把紫砂壺。

  許美的子女提到,母親去世後他們被排除在家族之外,姥爺的追悼會上只能作為普通群眾參加,後來與姥姥王齡文根本聯絡不上。姥爺去世是從新聞上得知的。但是後來幾人都被通知簽字認可姥爺書寫的一份將全部遺産留給姥姥的遺囑,他們對此予以拒絕,“我們不認可遺囑的真實性”。

  被告方除了王齡文外,長子許化傑、次子許化儒、四子許化遲以及女兒許麗也同為被告(見圖)。對於許化夷等人的訴求,王齡文的代理人表示有許麟廬的遺囑,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求,許化遲的代理人也持同樣的意見,許化儒和許麗表示,遵從父親遺囑的意見,不同意分割遺産。

  “我們同意原告的訴求!”同為被告的許化傑的代理人則支持對遺産繼承分割,指稱四弟有爭奪遺産的陰謀,不讓許化傑看望父親,試圖轉移財産。母親王齡文的代理人當庭予以駁斥,遺囑確定財産歸王齡文所有,如果許化遲奪取遺産,遺囑上應脅迫父親寫上自己的名字。“如指稱許化遲脅迫父親寫遺囑有陰謀,應當舉證”。

  子女爭訴曾盡孝

  在許麟廬的8個子女答辯時,多人都提到自己對家庭的貢獻。許美的子女説,母親對許家貢獻較大,當初其父親下放時,許美十幾年不間斷寄錢養家。許麗也談到自己自幼身體不好,丈夫承擔了照顧許家一家子的重任,“洗全家的衣服,做十幾口子飯,他真的很不容易”。

  長子許化傑則表示,自己對父親較多照顧,更是做出重大貢獻。“13歲就到家族企業的麵粉廠做工,後來參加工作,把大部分工資都交給家裏”,調回北京工作後,每天給父親做飯,後來還放棄90平方米的大房子,換成挨著父母的50平方米的小房子,24小時照顧父母起居。

  “照顧父母是天經地義,遺憾的是,原告盡孝道的方式是起訴母親。”王齡文的代理人説,子女是否照顧父母並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按照法律規定,遺囑的效力優於法定繼承的效力。

  申請對遺囑筆跡鑒定

  在出示證據時,王齡文出具的許麟廬的遺囑成為焦點。許化遲的代理人向法庭陳述了立遺囑的情況,當時許麟廬住在順義的畫室,一天下午散步後,許麟廬在畫室寫下遺囑,許化遲夫妻、許娥都在場見證。許娥補充道,在許麟廬2010年住院時,曾發生大哥不讓母親回家的情況,後來母親向許麟廬訴説此事,許麟廬於是寫下遺囑,以免母親日後“無家可歸”。

  對於遺囑的真偽,許化遲、許化儒、許娥都認可是父親親筆所寫。許麗是一名書畫鑒賞專家,她未輕易下結論,“人的書法早中晚期都會有變化,我不敢輕易下結論,但是我遵從父親將遺産留給母親的決定”。許化傑、許化夷明確表示懷疑遺囑的真偽,提出進行筆跡鑒定以及遺囑形成時間鑒定。

  ■人物鏈結

  許麟廬,又名許德麟,山東蓬萊人,1916年10月19日生。著名國畫家、書法家、書畫鑒賞家。許麟廬先生自幼秉承家學,酷愛習書作畫。1939年後受益於溥心畬先生在繪畫、書法理念和技藝上的指點;1945年拜齊白石為師,伴隨左右13年得其真諦。2011年8月9日,許麟廬先生因病去世,享年95歲。

  三子要確認有繼承權

  庭審結束後,許化夷的代理人表示,按照遺産繼承的方式,王齡文可以繼承一半的遺産,而大哥許化傑照顧父親多年可以多分得一些遺産,其他子女平分其餘的財産。“許化夷本人並不需要這份遺産,只是需要確認有繼承的權力。”而許娥表態,兄弟姐妹都得到了父親傳授的本領,生活都很富足,和母親爭奪繼承權很不應該。

  王齡文的代理人表示,72幅字畫和3把紫砂壺,有人説價值20億元,有人説價值100萬元,不管多少都應遵從遺囑的意願。女兒許麗則認為,父親的遺産不僅是許家的,更是中國的,“可以説都是很珍貴文物,不應由某個人佔有”。(晨報首席記者 王彬/文  記者 郝笑天/攝)

熱詞:

  • 許麟廬
  •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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