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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曝鄭州一公司負面遭回應:等宣傳部談話吧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2日 07: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鄭州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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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本報A13版刊發了《2米7的傢具變成了2米3,“縮水”的桌子沙發換了7次》一文,講述一家旅遊公司因為所訂制的傢具尺寸不對,導致無法正常開業的遭遇。然而,文中提供傢具一方的當事人並沒有積極解決問題。

  回放

  事件

  12萬元訂購一批“縮水”傢具

  6月28日,網友“左微”發微博:“多年經商今朝遇到一朵奇葩!……訂制的傢具沒有一件尺寸是對的!質量更不用説了。原本20日要開業的我們已經拖到了現在。崩潰之極……”

  “左微”是一家旅遊公司負責人,公司設立在金水東路永和伯爵7樓。

  “左微”講述了事情的經過:自己發微博問“誰有歐式傢具”,同一棟樓裏14樓的創景辦公傢具總經理馮筱茹稱他們公司有。一位名叫馮艷培的經理對她説,這不是大單子,不用簽合同。雙方制定了一份《傢具報價清單》,工期為30天。之後,自己先後打款12萬元,有收據和銀行轉賬單。

  隨後14樓的鄭州創景時代辦公傢具該公司法人代表馮瑞娜説,馮艷培的確是公司裏的人,現正在工商所處理此事,人暫時聯絡不上。

  “他們根本沒有簽訂合同,上面不是我們公司的公章。” 馮瑞娜説,這是公司職員的個人行為,屬於攬私活,她表示7月5日左右將會給“左微”一個答覆。

  進展

  最新

  傢具公司負責人把記者比做余則成

  “這兩天他們沒有任何人聯絡我,還在微博上發佈了很多攻擊性言論。我要強調一點,我找他們換了7次貨,他們的理由是一樣的:倉庫貨發錯了。這對於一家企業來説,是極不負責任的一種表現。”昨天下午,“左微”在電話裏很憤怒。

  “為什麼他們公司註冊的是"鄭州市鄭東新區創景時代辦公設備經營部",蓋的收據章卻是"鄭州創景辦公設備有限公司",而POS機上商戶名是"貴博士"?希望工商部門好好調查一下。”“左微”説。

  微博上,6月30日21點23分,“創景-馮筱茹”發微博説,“@感謝所有媒體的介入,新聞記者是闡明真理而讓魔鬼感到羞愧的人!我一直對記者特別尊敬,但極個別記者違背職業道德,掐頭去尾,編造錄像,堪比《潛伏》裏的余則成,但是,做了虧心事,私下得了好處的小人,別高興得太早了,等著省委宣傳部、市委宣傳部的誡勉談話吧!”

  4分鐘後,“創景-馮筱茹”又説,“關於"左微"在微博上隱瞞事實,顛倒黑白,勾結新聞單位個別害群之馬,掐頭去尾,製造假新聞之事,我公司法律顧問已收集了相關證據,明天向"左微"遞交律師函,並保留向法院起訴的權利!”

  回復

  網友

  好大的口氣

  “陳瑋CW”回復稱:余則成是正面人物吧?你説記者沒有職業道德,又比喻成他,邏輯有多混亂!再則這危機公關的口氣,敢情是上邊有人啊,圍觀群眾表示看不過去了。

  “楊桐”:“等著省委宣傳部、市委宣傳部的誡勉談話吧!”好大的口氣!危機公關最好的辦法是擺事實講道理,公開透明地應對外界關注焦點。記者如果虛構和收受好處,就公佈事實和證據,讓他身敗名裂,如果只是猜測,構陷是最蠢的辦法。另外,最好少拿宣傳部唬人,你們很熟?

  金色陽光律師事務所高健:個人認為,如果消費者與經營者出現有關産品質量的糾紛,經營者應當與消費者作一個良好的互動溝通,且更應該與媒體進行良好的溝通(媒體代表廣大消費者行使的知情權、監督權、公平交易權),應當虛心聽取消費者和媒體的正確意見,而不能找出令一般民眾無法信服的理由來推卸責任,更不能無根據地妄加推測,發表一些不負責任的言論,如此只會讓大家對經營者的産品質量和信譽産生更大的懷疑。

  律師現場點評

  6月29日採訪時,同城一家媒體請來了河南金緯律師事務所馮焱燚律師。

  為了讓事情往好的一面發展,且馮瑞娜明確給出了解決問題的時間,所以當時馮律師的説法本報並未刊發。

  馮律師説,首先,從整個事情經過來看,馮艷培和“左微”協商後簽訂了傢具報價清單,雖然沒有正式的合同,但是雙方對傢具的報價、規格以及交貨時間等都有一個約定,且雙方都簽了字,實際應視為合同的一種,只不過沒有正規合同那麼詳細。

  整個傢具訂做行為對外是成立的,訂金是在公司刷的,如果確實查證有這筆賬的話,更能證明雙方公司對這件事是認可的。具體業務員和公司內部是怎樣一種關係,是私自做主還是告知了公司,這是公司內部的事情, 對外還是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對於訂金收據上公司公章的問題,如果説這個公章是假的或者是不存在的,那麼這個業務員或者是蓋章經辦人因私刻公章,偽造事實,虛構事實,就已經涉嫌了一種刑事犯罪:詐騙。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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