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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小女孩惡作劇“騙翻”網絡驚動公安部打拐辦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9日 18: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江蘇頻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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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家:孩子玩惡作劇,很正常引起強烈關注不是孩子的錯

  律師:孩子監護人應擔起教育責任 孩子無須擔責

  近日,一則“南京10歲女孩走失”的求助微博在網上掀起了軒然大波,引起了許多網友對於網絡“微公益”的大討論。昨天,現代快報記者通過獨家追蹤調查,發現整件事中最關鍵的人物,也就是冒充孩子母親向“寶貝回家”求助,網名為“依依”的人,竟然正是圖片中“走失孩子”的同班同學玲玲(化名)。誰也沒有想到,“騙翻”網絡,甚至驚動了公安部打拐辦的,竟是這個11歲小女孩的惡作劇。

  還原真相

  昨天上午,線索指向玲玲但她否認是“依依”

  昨天上午,現代快報記者根據相關信息,進行了多方面的求證和核對。最終,讓記者始料未及的是,各條線索竟然都指向同一個人——被傳“走失”的女孩洋洋的同班同學玲玲。而她們兩人,都是南京某知名小學五年級的學生。驚訝之餘,快報記者先通過QQ與玲玲取得了聯絡。

  “你是玲玲嗎?”“是,你是什麼人?”“你和洋洋是一個班的嗎?”“是啊。”當記者表明身份,告知玲玲,她的同學洋洋照片被盜用的事情,她表示自己並不知道此事。之後,記者向其核對“依依”的信息時,玲玲始終否認自己就是“依依”。

  為此,玲玲還試圖讓她的同學幫助證明。之後,玲玲稱自己外出有事,下線了。

  昨天下午出現轉機

  玲玲承認自己就是“依依”

  昨天下午5點鐘,情況出現轉機,玲玲的媽媽與記者取得了聯絡。“是我女兒發佈的消息。她跟我承認了。”玲玲的媽媽李萍(化名)告訴快報記者,這則新聞,她老公前幾天在報紙上還看到的,“但根本沒想到,這個事情最終會跟我女兒有關。”

  “孩子也嚇壞了,哭了一路。”李萍説,孩子還小,從沒有遇到過這麼大的事情,而在這之前並沒有發現孩子的異常,“就在中午的時候,我們喊她吃飯,她説吃不下。當時我們還覺得奇怪,估計是因為知道了事情,害怕。”

  很快,記者見到了這對母女。玲玲是個漂亮的小女孩,看上去很瘦小,神情緊張。玲玲的媽媽告訴記者,玲玲已經承認了錯誤,但她起初只是因為好玩而進行了這個惡作劇,她以為那條信息只在幾個人之間傳播,沒想到事情會鬧這麼大。

  “我沒想到會這樣,我本來只是因為好玩。”玲玲囁嚅著説,聲音非常小。她承認“依依”是她的一個QQ號,6月24日傳給“寶貝回家”兒童走失信息的,就是她。

  對話玲玲:純粹是惡作劇 沒想到鬧這麼大

  據玲玲回憶,端午節假期的最後一天,她在家上網,查詢資料的時候無意間點進了一個網頁,上面就寫著一條尋人信息,後面還附帶一個鏈結。玲玲點進鏈結之後,裏面只有兩張圖片,一張是紫色的碎花裙子,一張是粉紅色的涼鞋,也就是後來被大量轉發的微博中所配的那兩張圖。

  玲玲複製了網絡信息,並添加了自己同學的照片發給了“寶貝回家”的志願者後,只是將這件事當做一個惡作劇,並沒有想到後來事情經過網絡的發酵,鬧得這麼大。

  但為什麼要將信息發送給“寶貝回家”網站?又為什麼選擇將自己同學的照片發出去?走失的信息又是從何而來?對此,玲玲在家長的陪同下,記者與其進行了對話。

  現代快報:你怎麼會想到把信息發給“寶貝回家”的呢?

  玲玲:我也不知道怎麼就進了那個網站,隨便填寫之後就有人和我聯絡了。

  現代快報:你和“寶貝回家”志願者QQ聊天時發出的求助內容是哪來的呢?

  玲玲:就是上面那個無意中點擊進去的網頁裏寫的。我直接複製發過去,文字只有一個內容是我加的,即“女孩”,原來的信息裏沒有寫是女的。

  現代快報:安奈兒這個牌子你知道嗎?

  玲玲:不知道,是那個網頁裏原先就有的。

  現代快報:為什麼會選用洋洋的照片呢?你跟她關係不好嗎?

  玲玲:就是普通的同學,沒有關係不好。我不是故意的。當時沒有想很多,選她只是因為照片很漂亮。她是我們班最漂亮的。

  現代快報:但根據寶貝回家網站負責人提供的信息,那個“依依”的QQ,去年曾經發過“送養孩子”的帖子,那個也是你發的嗎?

  玲玲:不是。這個QQ是我今年年初剛註冊的,不怎麼用,我發的信息很少。

  雙方家長

  希望私下解決 不要影響到孩子

  據悉,在玲玲向媽媽承認錯誤後,李萍已經在第一時間撥打了洋洋媽媽的電話,向她進行了道歉和解釋。洋洋媽媽顯然同樣沒想到將女兒照片發上網的,竟然是個孩子,還是自己女兒的同班同學。但出於對兩個孩子的保護,雙方家長都希望事情私下解決。“孩子只是出於好玩,並沒有想到會引起這麼嚴重的後果,她意識到錯誤之後,自己也有些害怕。”李萍説,她和洋洋的媽媽都認識,也見過洋洋,是個很可愛漂亮的孩子,“兩個孩子今後還要繼續相處,這件事肯定得解釋清楚,孩子也會向洋洋道歉。但是孩子畢竟還小,我們希望這件事不要影響到孩子的生活。”

  洋洋媽媽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我和玲玲媽媽進行了溝通,我們肯定不能用成人的尺度去要求孩子,只要父母加強教育,孩子改正錯誤,也就可以了。”洋洋媽媽表示,她還沒有告訴洋洋照片是玲玲發上網的。“洋洋平時很少上網,照片被盜用的事還是同學告訴她的,我明天會找個機會用合適的方式把真相告訴她。”

  “我會向洋洋去當面道歉。”在記者和玲玲見面的最後,玲玲説她會去爭取洋洋的諒解。

  玲玲的媽媽同時表示,儘管女兒的做法並非惡意,純粹是好玩,但實際上對洋洋一家已經造成了很大的麻煩,“我們一定會誠懇地道歉。”

  專家觀點

  心理學家傅宏:孩子玩惡作劇,很正常

  引起強烈關注不是孩子的錯

  “做這樣的事情,是孩子的天性,太正常了。”江蘇省心理學會理事長、南京師範大學博士生導師傅宏教授得知這個消息後,當即啞然失笑,“一個孩子的惡作劇,開的玩笑,竟然引得這麼多人圍觀!”

  傅宏表示,11歲這個年齡的孩子,還屬於對外界的事物特別敏感的階段,對這個世界感到新奇、新鮮,喜歡參與一些成年人的活動,甚至“裝模作樣”,而開玩笑、弄一些惡作劇,都屬於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最喜歡做的事情,“玩,就是天性。我只能説,做這樣的事情,是一個孩子做了她該做的事情。”

  但是,傅宏表示,孩子沒有想到,她的惡作劇,引起了那麼多人的關注。她也不可能預料到,網絡如此發達,威力如此之大。而這些,傅宏認為,都應該是孩子之外的人所應該去考慮的,並不是孩子的錯。

  “當然,如果通過家長的引導、外在的教育,能夠盡可能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更好!”傅宏説,如果孩子能預料到後果這麼嚴重,她就不一定會去做這樣的事情,“家長的教育,就是引導孩子盡可能去做一些預估,減少這種概率事件的發生。”

  高級律師沈飛:

  孩子監護人應擔起教育責任 孩子無須擔責

  北京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高級律師沈飛,同時還兼任新浪微博社區委員會專家成員,談及新浪微博裏的這則新聞,他怎麼都沒想到,發佈這則消息並震動網絡的,竟然是個小學生,太不可思議了。沈飛説,當他第一次看到這則消息的時候,他就隱約感覺疑點很多,可能存在一定的貓膩,所以,沒有轉發,也沒有評論。沈飛表示,微博不是一個“娛樂”的工具,事實上,因為該工具超強的傳播速度和能力,已經成了一個事實上的信息發佈平臺,“因此,從純粹的法律角度來講,作為孩子監護人的家長,理應對此有著清醒的認識,要教育和管控孩子不要在這樣的系統中隨意發佈消息。”

  隨著相關微博信息的被大量轉發,引起了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的關注。6月25日晚10點鐘,陳士渠發佈消息,“已部署徹查。”在公安部關注的同時,南京警方也在第一時間對此事展開調查。

  沈飛表示,在此次事件中,作為未成年人的玲玲,無須擔責。警方在調查後,最多也只能對玲玲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但是,此事造成的後果,也就是洋洋一家遭受的煩惱,卻是實實在在的。如何避免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沈飛表示,從這一事件的整個過程來看,傳播起了最大的作用,而其中作為權威機構的組織,在傳播此類消息時的謹慎義務,尤其重要。他分析説,該事件的傳播,大抵分為兩類,一類是善意的網民,純粹出於好意去轉發,無可厚非;另外一類,是包括像“寶貝回家”在內的機構,作為一個專業組織,應該具備更為嚴格的審核機制,對於存疑的信息,不能隨意傳播。但是,“寶貝回家”的工作人員在審核過程中顯然不夠嚴謹。沈飛説,作為一種新事物,微博等在內的網絡新形式,目前法律的監管還處於空白階段,因此,更需要網民謹慎,並對自己的發言負責。(新華網江蘇頻道/現代快報 朱蓓 田雪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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