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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國企老總腐敗案:兒子當掮客協同貪腐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9日 16: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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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重慶5月29日電(記者朱薇)繼重慶移動原董事長沈長富“父子受賄案”後,最近重慶能源投資集團原董事長侯行知父子又被查處。……父親當高管、兒子當託兒,“受賄父子兵”現象頻發令人憂。

  針對這一問題,重慶市國資委近日出臺新規,要求市屬重點國企領導幹部必須報告配偶和子女從業、移民等14個類別情況,引發公眾對國企高管權力監督的關注。

  老子“招呼” 兒子“撈錢”

  “我知道侯彧本事不大,沒什麼能力,也不好好上班,沒有固定收入,我就想趁在位的時候,利用手中的職權幫助別人協調生意,讓侯彧從中收取點好處費,希望他以後能過得好點。”被捕後,侯行知坦言,原本想給兒子鋪一條“陽光大道”,沒想到卻把他送進牢獄。

  在擔任國企董事長之前,侯行知曾任重慶市經委副主任、重慶市政府副秘書長。在不少熟人眼裏,他一直是個“耿直、肯幫忙”的人,但作為一名正廳級幹部,與他結交並非易事。於是,一些請託人開始迂迴拉攏他的兒子侯彧——一個混跡社會、不務正業的閒人。

  “送錢給侯彧,就等於是送給侯行知。”這是該案中諸多行賄者説過的話。不管是承接工程、招攬生意還是人事調動,只要侯彧表示願幫忙,請托的事情就成功了大半。這誘導侯彧不斷利用“父愛”幫助他人“做生意”,自己從中收取好處費。

  2008年5月一個晚上,侯彧對正在客廳看電視的老爸説,能不能幫其朋友馮浩(另案處理)做點有“優惠條件”的精煤業務,並表示馮浩可以分點利潤給侯彧。侯行知聽後答應幫兒子“打個招呼”。隨後,能投集團下屬的兩家國有煤礦與馮浩簽訂購銷合同,並違反企業規定在供貨量、付款方式等給予“優惠”。作為回報,馮浩很“夠朋友”,先後給侯彧182萬餘元的“利潤分成”。

  像這種一個“招呼”就能賺大錢的“無本買賣”,侯行知父子幹了不少。在“掌權”期間,侯行知遇朋友交際應酬,常帶兒子一起出場,心領神會的侯彧事後便去找叔叔伯伯承攬生意,甚至父子二人有時一起去收“賄金”,在貪腐之路上越走越遠。

  聯手提拔“帶病幹部” 牽出“受賄父子兵”

  “老爸,關照南桐礦業的吳曉波”——在2011年2月重慶能投集團研究人事問題的黨委會上,侯行知收到兒子侯彧發來的提醒短信。侯彧受人之托、插手幹部提拔,成為暴露侯氏父子貪腐行為的導火索。

  2010年9月,重慶能投集團下屬一家礦業公司要選拔一名副總經理。作為該職位候選對象之一的吳曉波(另案處理)知道,提拔的話語權掌握在侯氏父子手中,於是找到侯彧幫忙。作為“敲門磚”,吳曉波安排南桐礦業的鑽頭供應商以支付代理費的方式送給侯彧31萬元,侯彧隨後便答應吳曉波回去跟父親“説一下”。

  但意想不到的是,由於吳曉波在民主推薦中排名第二,與第一名成績差距較大,侯行知沒能幫上忙,但為了安撫他,承諾讓其“等下次”。

  2011年2月,吳曉波所在的礦業公司再次選拔一名副總經理,隨後在能投集團開黨委會研究該人選時,侯行知收到一條兒子提醒短信。這次為兌現“承諾”,確保不出差錯,侯行知主動表態同意將吳曉波提任為南桐礦業副總經理。侯行知雖幫了忙,但回家後便告誡侯彧:“這種事以後不要發短信,也不要插手公司人事問題。”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墻。不到半年時間,吳曉波因涉嫌受賄被檢察機關調查,這一查就查到侯彧身上。2011年8月,侯彧被正式批捕。

  兒子被抓,老子心驚。侯行知感覺事態嚴重,開始向老闆們退還贓款,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法網恢恢,已年過60歲的侯行知在一個多月後也被批捕。近日,父子二人分別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8年。

  國企高管:“重申報、輕監管”難題待破解

  “老子當高管、兒子當掮客”,這一腐敗現象暴露了國企高管權力監督的薄弱。侯行知坦言,大型國企董事長的權力大、監督弱,在項目合作、物資採購、兼併重組、幹部任免等方面擁有話語權,暗箱操作空間較大,可以借此“交朋友”,將權力“期權化”。

  前幾年,侯彧想買車,侯行知就給一位老闆“朋友”打電話“提示”,原因是他曾為該老闆兼併改制國企“提供巨大幫助”,對方心知肚明,馬上給侯彧的銀行賬戶轉款40萬元。

  經法院認定,侯行知收受625萬餘元受賄款,在其涉及的國有企業改制破産、協調上市指標、工程項目承接、延長企業用電優惠、購買煤炭、干涉人事提拔等14項犯罪事實中,經其兒子侯彧“牽線搭橋”的有6項、涉及受賄金額達374萬餘元。

  對此,侯行知表示,他並不完全清楚侯彧究竟在外面收了多少錢,侯彧也沒有把受賄所得交給他,都是由侯彧自己支配使用。“但主要責任還在我,侯彧的淪落不過是對我的另一種懲罰而已。”

  在被調查期間,侯行知還極力為侯彧求情,希望能對其“從輕處罰”。談及原因,侯行知坦言,侯彧小時候雙腿摔成骨折,夫妻倆四處求醫才將雙腿治好,因此對其疏于管教,有求必應,濫用“父愛”。對此,該案主審法官認為,如果侯彧不是對父親的受賄行為耳濡目染,可能不會走上受賄道路。

  重慶司法界有關人士表示,“受賄父子兵”現象顯示,在一些行業或領域,權力壟斷化、個人化、期權化問題突出,國企內外部監督存在問題,導致少數高管將手中公權變成家族私權,通過家人“變現”謀取非法利益。

  這一問題正引起有關方面重視。重慶市國資委近日向重慶能源投資集團、化醫集團、交旅集團等市屬重點國有大型企業下發通知,要求國企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收入、房産、配偶和子女從業、移民、子女婚姻等14個類別情況。對於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和不如實報告、隱瞞不報的,將嚴肅處理。

  對此,有關專家認為,強制國企高管申報家庭財産固然重要,但解決“重申報、輕監督”問題更為關鍵。

熱詞:

  • 侯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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