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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在醫院內交易買賣嬰兒 稱給50元就出手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8日 20: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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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人販子語出驚人稱販賣超生孩子是救贖

漫畫:人販交易買賣嬰兒

  “我只是幫助買家和賣家互相介紹一下,從中賺點小錢,沒想到只參與了幾次就被抓了。”在法庭上,面對檢察官的訊問,被告人吳梅如實交代了她與王小花、董濤等6人交叉結夥,從醫院等地販賣6名新生嬰兒牟利的行為。

  山東臨沂警方偵破了一起拐賣兒童大案,經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該區法院近日對這起拐賣兒童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吳梅有期徒刑十三年,王小花有期徒刑十二年,董濤有期徒刑六年,判處呂明英、夏園、黃義良、尹華凡不同刑期的緩期執行,7名被告人還分別被處以3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罰金。

  據被告人吳梅交代,嬰兒越小越好賣,剛産下的嬰兒市場更大。他們都是提前聯絡賣主和買主,一般只要價格合適,“買賣”就能做成,而在醫院交易方便給嬰兒體檢,這樣買主更放心。

  千里産子方便交易

  “我老婆王小花説,從外省聯絡一些剛生下的小孩去賣,可以從中賺不少錢。”董濤交代,妻子王小花之前好幾次聯絡購買外省嬰兒的事都沒成,後來,王小花通過四川人呂明英聯絡到一名四川嬰兒。

  呂明英交代,何某、馬某夫婦是她的老鄉,平時關係挺好。何某夫婦因家裏孩子多、生活困難,曾經多次找過她,讓幫著把將來出生的孩子賣掉,以緩解生活壓力。

  “2011年6月的一天,我跟老公商量,如果生個女孩就賣了,如果是男孩,就留著。”馬某稱,她老公何某認識一個姓呂的女人,可以幫著賣孩子。

  “到臨沂‘生産',這樣好找買家。”王小花告訴呂明英,如果想賣,就把何某夫婦弄到臨沂來,到臨沂找個醫院,這樣方便交易。隨後,呂明英告知何某:“想賣孩子就快點到臨沂。”

  同年7月的一天,何某、馬某如約來到臨沂。呂明英向何某夫婦表示,在臨沂的所有花銷,她願意全部承擔,但孩子賣掉後,要給她1萬元好處費。何某夫婦同時聲明,只要是女孩,就一定賣,並給呂明英1萬元的好處費。但如果是男孩就不賣了,車費、吃住和住院生孩子的費用自己負擔。

  同年7月16日上午,馬某生下一名男孩,便向呂明英錶示,這孩子不賣了,呂明英也隨口同意。

  “快到手的1萬元,不能就這樣丟掉了。”呂明英在審查批捕階段交代。她趁馬某夫婦不注意,給同案犯王小花發了一條短信:“生了個男孩,快點來醫院。”

  經多次催促,王小花帶著買主厲某等人來到該醫院。厲某看完孩子後很滿意,願意把男嬰買下來。但何某、馬某死活不同意賣掉。

  新生男嬰醫院被搶

  王小花告訴何某、馬某夫婦,可以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價格暫定5萬元,還可以再商量。但王小花、呂明英等人費了半天週折也做不通何某、馬某的思想工作。

  長期販賣嬰兒的王小花靈機一動:“這孩子長得真可愛,不賣也罷,我抱一抱孩子。”從床上隨手抱起嬰兒,邊哄著孩子,邊在産房逗了兩圈,然後走出了産房。因為呂明英還在,所以何某夫婦沒有多想。

  但呂明英知道,王小花一定是找買主去商量價格去了。呂明英交代,此時她擔心的是錢,並不擔心孩子讓王小花抱跑了。

  呂明英緊跟王小花到了醫院門口,但還是晚了一步,王小花已抱著孩子坐上一輛白色轎車走了。而王小花的老公董濤拉著呂明英説不要追,稱王小花給孩子體檢去了,一會兒就回來。

  何某夫婦發現呂明英急匆匆地走了,感覺要出事。何某立即攙著妻子來到醫院門口,一看孩子不見了。馬某又哭又喊,醫院門口很快聚集了很多人。

  呂明英見事情鬧大,怕有人報案,於是給王小花發短信讓其把孩子抱回來。兩個小時過去了,王小花依然沒把孩子抱回來。

  這期間,王小花以5萬元的價格,將馬某的孩子賣給了厲某。王小花、董濤二人怕呂明英找到他們,於是關掉手機躲藏在朋友家裏,直到案發。

  同案犯尹華凡交代,他幫著厲某聯絡到“人販子”王小花,並開車到醫院門口接了孩子,把5萬元交給王小花。

  “給50元我就出手”

  因聯絡不到王小花,呂明英感覺事情不妙。當晚7時,呂明英報警。當晚,呂明英因涉嫌拐賣兒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公安機關根據線索,將王小花等人全部抓獲歸案。

  “從醫院接到孩子,只要給50元,我就出手。”同案犯吳梅在審查起訴階段交代,開始幹這一行的幾年內,販賣過的許多名嬰兒,都是“賤價”處理。後來因為親自參與販賣全過程,所以賺得更多一點。

  公安機關查明,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16日,吳梅、王小花、呂明英等人交叉結夥,作案6起,拐賣兒童6名,其中吳梅參與實施拐賣兒童4名,王小花參與實施拐賣兒童3名,呂明英、黃義良、董濤、尹華凡各參與拐賣兒童一名。案發後,5名涉案被拐賣兒童被解救。

  案意點擊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今年以來,蘭山區檢察院共辦理4件父母賣子女的案件。一些父母因家裏孩子多、生活壓力大,賣掉剛出生的“骨肉”,以解燃眉之急,這成為非法販賣嬰兒的主要源頭。同時,此案反映出的,醫院成拐賣嬰兒交易地點的現實問題,也應當引起醫院等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應當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防止此類案件再次發生。(記者 余東明 王家梁 通訊員 季業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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