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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沙灣大橋收費被質疑 主管方稱超25年不違規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3日 16: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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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報訊 記者魏新穎、通訊員潘宣報道:廣州番禺沙灣大橋收費問題被廣大市民質疑,導致車輛“衝卡”屢禁不止,羊城晚報對此予以連續報道並提出“三問”,引起社會極大關注(詳見羊城晚報5月8日AⅡ1版)。13日,作為沙灣大橋的主管單位,番禺交通建設投資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了關於沙灣大橋收費年限和合理性等問題。

  車主頻衝卡,一年損失400萬

  區政府稱有人惡意煽動

  據番禺交通建設投資公司相關人士稱,近年來沙灣大橋的“衝卡”現象愈發嚴重,據近期不完全統計,沙灣大橋每月因車輛衝卡逃票的損失高達37萬元,一年下來大概損失400萬元。

  對此,番禺區政府表示,車輛通行沙灣大橋衝卡逃費屬於違法行為,近段時間部分不負責任的車主通過網絡惡意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衝卡,偷逃路橋費,番禺區交通部門已高度關注,一方面加強對收費站一線員工的培訓,並對收費站設施進行了改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傷害;另一方面積極通過媒體正確引導,宣傳路橋收費政策,使群眾對沙灣大橋的收費期限等情況有更多的了解。

  大橋收費盈利合不合法?

  省府批准為經營性項目

  據介紹,沙灣大橋項目是由廣東南沙港橋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管理,其母公司是番禺區直屬一級國有企業———番禺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粵辦函〔2000〕446號文)為經營性路橋收費項目,收費經營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

  番禺交投公司有關負責人説:“去年全省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依法依規撤並了一批公路收費站,經檢查沙灣大橋收費站並不屬於撤並範圍,所以説,大橋收費的合法性是不容置疑的”。

  該負責人還稱,這兩個項目被省政府批准為經營性收費項目,即在規定的年限之內,由投資者自主投資,承擔經營所得的風險,自負盈虧。換言之,沙灣大橋經營項目是允許有盈利的。

  收費超過25年算不算違規?

  獲批在先法不溯及既往

  沙灣大橋收費將滿25年,廣大市民認為再收下去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明顯相違背。番禺交投公司回應稱,該條例由國務院于2004年10月頒布實施,規定經營性收費公路項目的收費年限不得超過25年,但是沙灣大橋在此之前就已經獲批收費,即大橋收費在前,法規出臺在後,因此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在《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前已經合法獲批的經營性收費公路項目均繼續依法收費,所以即便沙灣大橋或其他橋組的收費現年超過了25年,也是合法的。“很多在2004年前獲批的公路收費項目,收費年限都超過了25年甚至更長,這都是符合當時法律規定的”。

  能否納入年票制?

  關鍵在於政府是否回購

  對於沙灣大橋能否納入年票制取消收費的問題,該負責人解釋,年票制與沙灣大橋收費兩者其實並無直接關係,若大年票實施後,像這种經營性的路橋收費項目,政府一般的做法應該是按照市場經濟的原則,對項目經營權進行回購,才會停止收費。在廣州市大年票未最終落實之前,番禺區各開放式路橋仍需繳納路橋通行費。

  魏新穎、潘宣

熱詞:

  •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 收費年限
  • 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