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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女孩為幫朋友出氣 &&圍毆同齡少年6小時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5日 08: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西都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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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歲女孩李青為幫朋友出氣,與同伴用鐵棍、皮帶等,對一名同齡少年進行了6個多小時圍毆,致其重傷。

  4月16日,成都市成華區檢察院發佈的數據透露,去年7月至今接手的未成年人團夥犯罪案件中,暴力犯罪佔了80%。除去有預謀、有組織的偷、搶案件外,李青這類“故意傷害”案是另一種典型的代表,檢察院將其定位成“無直接利益需求犯罪”。

  這些未成年人“荒唐暴力”的背後,折射出“精神營養”缺乏的尷尬。

  幫朋友報仇圍毆少年6小時致重傷

  2011年4月24日,李青的朋友小靜(14歲)給她打電話,説其前男友小強在貼吧裏罵她。李青決定幫小靜報仇。

  第二天,李青找了幾個朋友,在小靜的學校門口截住14歲的小強,把他帶到一廢舊樓內“教訓”。在6小時內,他們先後用甩棍、皮帶、鋼棍和酒瓶圍毆小強,致其重傷。李青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5年執行。

  案例分析:成華區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科長梁治德説,該案是未成年人無直接利益需求暴力犯罪中十分具有代表性的一例。這類暴力案件與有預謀的暴力偷、搶案在犯罪心理上有很大不同,犯罪的未成年人往往犯罪目的模糊,不清楚自己在做什麼,犯罪的指向性也容易發生變化。

  回訪當事人打人過程中“身不由己”

  近日,記者隨梁治德一同對李青進行了回訪。李青坦言,當時喊很多人去主要是為了更有底氣一些,隨後朋友又喊了朋友,她很快就無法控制局面。其間,她幾次想停手,但小強“嘴硬”,並稱會找人報復,激怒了他們。“身不由己”下,李青等人對小強進行了6小時圍毆。

  “當時看他那麼慘,加上小靜一哭,我也哭了。但其他人是我叫來的,我不能不動手。”李青這樣描述當時的心態。

  心態分析: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青少年犯罪教研室主任皮藝軍用“遊戲性”和“戲謔性”概括了這樣的行為。他指出,青少年犯罪團夥成員的行為會造成相互間的壓力,大家一般會遵循大多數人的意志而為。在該案中,即使有些人本身不願繼續毆打,也可能因受到來自其他成員行為的壓力而繼續施暴。

  該案是未成年人無直接利益需求暴力犯罪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例

  近兩年四川省內未成年犯罪總量有所減少,但“無直接利益需求犯罪”案件卻逐年增加

  專家剖析

  都是自尊心在作祟社會家庭引導不到位

  成華區檢察院檢察長蘇雲分析説,從小父母離異的李青平時在朋友圈中較有威信,打抱不平可以滿足她的自尊心。她幫朋友出氣,所獲得的自尊心再次加強。

  當被打少年説要“打回來”時,李青面臨了一次自尊心的選擇。就此停手,朋友會認為她怕對方,會傷害她的自尊。因此,她選擇了繼續毆打。

  在由普通的學生打架轉變成圍毆的過程中,李青再次面臨選擇。如小靜不看她打人,她便失去了獲取自尊心的來源。因此,她把小靜又叫回現場。

  蘇雲説,對自尊心的需求幾乎是每個孩子的共性。青少年獲得自尊心的主要來源是父母、老師和同學。李青父母離異後很少和父親交流,教師和社會對她沒有認可。她從這兩個地方沒辦法獲得自尊,獲得自尊的來源只剩下同學的認可。因為價值觀並不成熟,她選擇了錯誤的認可方式。

  四川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張曉勇認為,父母、學校對未成年人心理需求的滿足,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李青的暴力犯罪有很大原因是父母、社會引導不到位造成的。

  近兩年四川省內未成年犯罪總量有所減少,但“無直接利益需求犯罪”案件卻在逐年增加,犯罪年齡也逐漸低齡化,十四五歲的孩子是這種犯罪的主要人群。此類案件中,城市未成年人犯罪明顯高於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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